隱公篇(二年)

  1. 二年,春,公會戎于潛。
    1. 左氏曰:二年,春,公會戎于潛,脩惠公之好也。戎請盟,公辭。
    2. 穀梁曰:會者,外為主焉爾。知者慮,義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然後可以出會。會戎,危公也。
    3. 權衡曰:二年公會戎于潛。穀梁曰:「會者,外為主焉爾」。非也。若令内為志者,可曰「公及戎于潛」乎。
    4. 發微曰:公會戎于潛,聖王不作,諸戎亂華,肆居中國,與諸侯伉,故公會戎于潛。諸侯非有天子之事,不得出會諸侯,況會戎哉。凡書會者皆,惡之也。潛,魯地。
    5. 劉氏傳曰:戎者何。戎之君也。曷為不以其君稱之。不與君稱也。曷為不與君稱。正朔不加,禮樂不及,朝聘不與。東方曰夷,南方曰蠻,西方曰戎,北方曰狄。雖大皆曰子。有故也,然後著其名。爵,外之也。曷為外之。王者内京師而外諸夏,内諸夏而外夷狄。公會戎于潜,非正也。
    6. 程氏傳曰:周室既衰,蠻夷猾夏,有散居中國者,方伯大國,明大義而攘斥之,義也。其餘列國,愼固封守可也。若與之和好,以免侵暴,非所謂「戎狄是膺」,所以容其亂華也。故春秋華夷之辨尤謹。居其地,而親中國與盟會者,則與之。公之會戎,非義也。
    7. 後傳曰:「會戎于潛」,春秋之始。會呉黄池,春秋之終。此春秋之所以終始也。
  2. 夏,五月,莒人入向。
    1. 左氏曰: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歸。夏,莒人入向,以姜氏還。
    2. 公羊曰:入者何。得而不居也。
    3. 穀梁曰:入者,内弗受也。向,我邑也。
    4. 權衡曰:五月莒人入向。穀梁曰:「入者,内弗受也」。此義踈矣。凡將兵攻人之國,而能勝之入焉者,斯謂之入矣。非必以内弗受解也。有入人之國而可以受之者乎。然則穀梁今所言者,歸入之例也。妄并之矣。
    5. 發微曰:莒,小國也。入者,以兵入也。莒小國以兵入向者,隱威之際,征伐用師,國無小大,皆專而行之,故莒人以兵入向。其稱人者,春秋小國卿大夫,皆略稱人。以其土地微陋,其禮不足故也。
    6. 劉氏傳曰:入者何。入其國也。
    7. 程氏傳曰: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歸,莒人入向,以姜氏還。天下有道,禮樂征伐自天子出。春秋之時,諸侯擅相侵伐,舉兵以侵伐人,其罪著矣。春秋直書其事,而責常在被侵伐者。蓋彼加兵於己,則當引咎,或自辯,喩之以禮義,不得免焉,則固其封疆,告於天子方伯。若忿而與戰,則以與戰者爲主,處己絶亂之道也。書莒人,微者也。凡將尊師衆曰某帥師,將尊師少曰某伐某,將卑師衆曰某師,將卑師少曰某人。不知衆寡將帥名氏,亦曰某人。書入,入其國也。侵人之境固爲暴,况入人之國乎。
    8. 許氏曰:春秋外卿帥師稱人。外書卿帥師,自晉襄之季始也。故中世以後,卿而人之者貶矣。
    9. 後傳曰:入,君、大夫將皆稱人。君將則書君,自楚莊王入陳始;大夫將則書大夫,自晉郤缺入蔡始。惟内大夫則書之。
  3. 無侅帥師入極。【○左公侅作駭】
    1. 左氏曰:司空無駭入極,費庈父勝之。
    2. 權衡曰:二年無駭帥師入極。杜氏曰:「無駭未賜族,故不書氏。」八年傳曰:「無駭卒。羽父請氏。」皆非也。公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乃常禮也。若此無駭者,繼公孫者也,則其賜氏久矣,豈及其死而未賜氏乎。如其公孫也,則公孫乃其氏矣,又何賜乎。若以謂公子、公孫亦必賜然後稱也,是不達于禮矣。夫禮所以賜氏者,非以為榮也。乃以為公孫之子,其族無稱也。其族無稱,故請之于君,賜之氏,而後稱之也。則族者,固公子公孫之類也。公子公孫不待賜而稱之也。以親屬為氏也。公孫之子,必待賜而立氏者,公孫不敢以親屬為氏也。所謂繼大宗者也。奈何以公子公孫為賜族哉。然則無駭之不氏,非以其未賜族也。
    3. 公羊曰: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貶。曷為貶。疾始滅也。始滅,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則曷為始乎此。託始焉爾。曷為託始焉爾。春秋之始也。此滅也,其言入何。内大惡,諱也。
    4. 權衡曰:二年,無駭帥師入極。公羊以謂:「入者,滅也。無駭不氏者,疾始滅也」。非也。春秋雖為國諱,然皆使其文不害實。今更滅為入,則是文害實也。且無駭不氏,亦非疾始滅也。滅人之國重矣,始滅終滅,其坐應同。且公羊以春秋王魯,所傳聞之世,治起於衰亂之中,用心尚麤,豈非謂刑新國用輕典乎。今貶無駭反特重,貶鄭游速反故輕,殊不可曉也。按:春秋之初,接近西周,先王餘法猶存,諸侯僭佚猶鮮。故魯卿執政,多再命。翬、俠、無駭,皆是也。公羊不知,見無駭不氏,因謂貶也。又惡貶之過例,因謂入者滅也。此求其義不得,而強為之詞也。
    5. 穀梁曰:入者,内弗受也。極,國也。苟焉以入人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
    6. 權衡曰:無駭帥師入極。穀梁曰:「入者,内弗受也」。又曰:「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按:入則不得謂之滅。而穀梁先既以入解之,末又以滅通之。此似穀梁作傳時,自以入為義,後竊見公羊之書以入為滅,又因注焉者也。故兩義雖不相合,而猶並存也。又八年無駭卒,不稱氏,穀梁亦先曰:「隱不爵大夫也」。又云:「或説曰:『故貶之也』」。此兩者皆出公羊,又皆係之初説之後。明穀梁私見公羊之書,而竊附益之云爾。不然無為兩事,各自終始反戻也。
    7. 發微曰:無駭,公子展孫,不氏未命也。極,附庸國。外莒人入向,内無駭帥師入極,天子不能誅。此周室陵遲可知也。
    8. 劉氏傳曰:無駭者何。吾大夫也。何以不氏。再命也。諸侯大國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小國三卿,一卿命于天子。大國之卿三命,次國再命,小國一命,禮也。曷為或言帥師,或不言帥師。將尊師衆,稱某帥師。將尊師少稱將,將卑師衆稱師,將卑師少稱人。極者何。國也。
    9. 程氏傳曰:古者卿皆受命於天子。春秋之時,諸侯自命也。賜族者則書族,不書族者未賜也。賜族者,皆命之世爲卿也。
    10. 許氏曰:凡大夫未爵命於天子不氏。春秋之初,尚謹此也。無駭、翬、挾、柔、溺及宛之見隱桓莊篇是也。自齊桓以後,列國皆命大夫,非夷狄無不族稱者矣。蓋不復請命於周也。
    11. 後傳曰:入,恒稱人。唯内書大夫帥師。司空無駭也。其曰無駭,未命大夫也(傳在八年)。春秋之初,魯有無駭、挾,鄭有宛、詹,紀有裂繻,則猶有未命大夫也。
  4.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1. 左氏曰:戎請盟。秋,盟于唐,復脩戎好也。
    2. 發微曰:盟不相信爾,故割牲歃血以要之。邾儀父,中國也。公與中國盟,猶曰不可,與戎盟于唐甚矣。唐,魯地。
    3. 程氏傳曰:戎猾夏而與之盟,非義也。
  5. 九月,紀履緰來逆女。【○左履緰作裂繻】
    1. 左氏曰:九月,紀裂繻來逆女,卿為君逆也。
    2. 權衡曰:紀裂繻來逆女。杜氏曰:「逆女,或稱使,或不稱使,婚禮不稱主人。史各随其實而書,非例也。」非也。如此,苟一史足為春秋,何待仲尼哉。且婚禮不稱主人,公羊説耳。吾於公羊既言之。
    3. 公羊曰:紀履緰者何。紀大夫也。何以不稱使。婚禮不稱主人。然則曷稱。稱諸父兄師友。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則其稱主人何。辭窮也。辭窮者何。無母也。然則紀有母乎。曰:有。有則何以不稱母。母不通也。外逆女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不親迎也。始不親迎,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則曷為始乎此。託始焉爾。曷為託始焉爾。春秋之始也。女曷為或稱女,或稱婦,或稱夫人。女在其國稱女,在塗稱婦,入國稱夫人。
    4. 權衡曰:紀履緰來逆女。公羊以謂:「不稱使,昏禮不稱主人」。非也。按禮,國君求昏之辭曰:「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宗廟之事」,豈非主人乎。又公羊外使文稱使,内使文稱如。若昏禮不稱主人,履緰不稱使,可也。為養廉遠恥也。公子遂如齊逆女,故稱使乎。豈聖人於佗國之君,則欲使養廉遠恥,於己國之君,則欲使勿養廉遠恥乎。此其不通也。
    5. 穀梁曰:逆女,親者也。使大夫,非正也。以國氏者,為其來交接於我,故君子進之也。
    6. 權衡曰:紀履繻來逆女。穀梁曰:「以國氏者,為其來交接於我,故進之也」。非也。諸侯婚姻,聘使相往來,亦常耳。何妄得進之。且履繻國氏,何異鄭詹,而曰進之乎。謂履繻進之者,詹亦進之乎。
    7. 發微曰:惡不親迎也。諸侯親迎,禮之大者。在『易』咸卦,兊上艮下,兊少男,先下女,親迎之象也。故曰「咸,感也。二氣感應以相與。」又曰:「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是以文王親迎于渭,以啓周室,詩人美之。紀侯不知親迎之大,故斥言紀裂繻來逆女,以惡之也。裂繻,紀大夫。未命,故不氏。
    8. 劉氏傳曰:裂繻者何。紀大夫也。何以不稱使。不與紀侯使也。曷為不與紀侯使。逆女,親之者也。使大夫,非禮也。哀公問曰:「冕而親迎,不已重乎。」孔子對曰:「合二姓之好,以繼先聖之後,以為宗廟社稷主,何謂已重乎。」女曷為或稱女,或稱婦,或稱夫人。女在其國稱女,在塗稱婦,入國稱夫人。
    9. 程氏傳曰:非命卿皆書名,以君命來逆夫人也。在魯,故稱女。内女嫁爲諸侯夫人,則書逆,書歸,明重事也。來逆非卿,則書歸而已。見其禮之薄也。先儒皆謂諸侯當親迎。親迎者,迎於所館,故有親御授綏之禮。豈有委宗廟社稷,遠適他國以逆婦者乎。非惟諸侯,卿大夫而下皆然。詩稱文王親迎于渭,未嘗出疆也。
    10. 後傳曰:春秋之初,大夫恒稱人。必有好事於諸侯,則書其大夫。已命,字之;未命,名之。各從其稱,無譏焉爾。内女為夫人,凡八見於經,未有來逆者(本公羊傳例,逆女不書)。書逆紀伯姫,吾女遭人倫之變者也。禮:娶夫人之辭,曰:「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伯姫喪在殯,紀侯失國,齊人葬之,魯問不及焉。故詳之也(穀梁氏國例,今不取)。
  6. 冬,十月,伯姫歸于紀。
    1. 公羊曰:伯姫者何。内女也。其言歸何。婦人謂嫁曰歸。
    2. 穀梁曰:禮:婦人謂嫁曰歸,反曰來歸,從人者也。婦人在家制於父,既嫁制於夫,夫死從長子。婦人不專行,必有從也。伯姫歸于紀,此其如專行之辭,何也。曰:非專行也。吾伯姫歸于紀,故志之也。其不言使,何也。逆之道微,無足道焉爾。
    3. 發微曰:伯姫,紀裂繻所逆内女也。伯,字。姫,魯姓。婦人謂嫁曰歸。
    4. 劉氏傳曰:婦人謂嫁曰歸。歸于諸侯則爵同,尊同則志。
    5. 程氏傳曰:送之者雖公子公孫,非卿則不書。
    6. 後傳曰:内女為夫人,恒書歸。不書歸者,必有故也。是故齊子叔姫不書歸(文十五年出),郯伯姫不書歸(宣十六年出),杞叔姫不書歸(成五年出),以為嘗失位也。非有故也而不書歸者,非君夫人也。(據宋蕩伯姫)
  7. 紀子伯莒子盟于密。【○左伯作帛】
    1. 左氏曰:冬,紀子帛、莒子盟于密,魯故也。
    2. 權衡曰:紀子帛莒子盟于密。傳曰:「魯故也。」杜氏曰:「莒魯有怨,紀侯既昏于魯,使大夫和解之。故子帛為魯結好也,比之内大夫,序於莒子之上,又稱字以嘉之。」非也。若紀侯使子帛平二國之怨,則善在紀侯,不在子帛。子帛不當攘君善也。又云「比之内大夫」。若比之内大夫,當曰「紀子帛及莒子盟」,不當(云)〔去〕及也。
    3. 公羊曰:紀子伯者何。無聞焉爾。
    4. 穀梁曰:或曰:紀子伯莒子而與之盟。或曰:年同爵同,故紀子以伯先也。
    5. 權衡曰:紀子伯莒子盟于密。穀梁兩説,皆無足取者。
    6. 發微曰:紀本侯爵,此稱子伯,闕文也。『左氏』作子帛,杜預言裂繻字者,蓋附會其説爾,故不取焉。
    7. 劉氏傳曰:子帛者何。裂繻之字也。何以字。褒之也。曷為褒之。為其與莒子盟也。與莒子盟,則曷為褒之。莒人魯人相與有仇,莒子將伐魯。裂繻知其謀也,道與莒子言而平之,莒子為是盟。故若裂繻,可謂忠矣。大夫不憂諸侯,此其為忠奈何。昏因之道也。大夫在境外,有可以尊國家利社稷則專之。諸侯不專社稷。
    8. 程氏傳曰:闕文也。當云「紀侯某伯,莒子盟于密。」左氏附會作帛,杜預以爲裂繻之字。春秋無大夫在諸侯上者。公羊穀梁皆作伯。
    9. 後傳曰:紀子帛闕(杜預:「子帛,裂繻字」。蓋意之也。不取)。外特相盟也。特相盟不書。書紀莒,志諸侯之合也。
  8.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1. 權衡曰:夫人子氏薨。左氏曰:「桓母也。」審如此,桓未君,其母稱夫人。是仲子稱夫人久矣,桓公為太子必矣。杜氏何以云「隱當嗣立,追成父志,以立桓」邪。此明杜氏誤解傳。傳又誤解經也。何以實之。如杜之説,則隱公誠讓國於桓,如傳之説,則隱公為攝桓之國。推此二者,倶非是。然杜氏近之。然桓母亦非夫人也。
    2. 公羊曰:夫人子氏者何。隱公之母也。何以不書葬。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子將不終為君,故母亦不終為夫人也。
    3. 權衡曰:夫人子氏薨。公羊以謂:「隱之母也」。此公羊以妾母得稱夫人,故謂隱母為夫人也。然妾母實不得稱夫人。當此之時,禮法尚少存,惠公仲子是也。而隱公又賢。豈其違禮,私貴其母哉。
    4. 穀梁曰:夫人薨,不地。夫人者,隱之妻也。卒而不書葬,夫人之義,從君者也。
    5. 權衡曰:夫人子氏薨。穀梁曰:「不書葬,夫人之義從君者也」。非也。隱薨在十一年,今夫人薨,相去九年,可得預知君當不葬,而先除其葬乎。夫人之義,雖曰從君,至於卒葬,非其所能自制也。奈何,以必從君限之哉。文姜親與弑君,春秋猶書其葬。況於此非弑君之人乎。
    6. 發微曰:隱公夫人也。夫人薨志者,夫人小君,與君一體,故志之也。子,宋姓。不地者,夫人薨有常處。不言葬者,五月而葬也。
    7. 劉氏傳曰:夫人子氏者何。隱公之母也。何以不書葬。不以夫人葬也。何為不以夫人葬。公欲不終為君,亦不以子氏為夫人也。亦不以子氏為夫人,則其曰夫人子氏薨何。臣子辭也。
    8. 程氏傳曰:隠公夫人也。薨,上墜之聲。諸侯國内稱之,小君同。婦人從夫者也。公在,故不書葬,於此見夫婦之義矣。
    9. 後傳曰:夫人薨,未有不葬者。其不葬,隠不以夫人之禮喪其妻也。隠不以夫人喪其妻,其曰夫人者,修春秋之辭也。
  9. 鄭人伐衞。
    1. 左氏曰:鄭人伐衞,討公孫滑之亂也。
    2. 發微曰: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夫禮樂征伐者,天下國家之大經也。天子尸之,非諸侯可得專也。諸侯專之,猶曰不可,況大夫乎。吾觀隱桓之際,諸侯無小大,皆專而行之。宣成而下,大夫無内外,皆專而行之。其無王也甚矣。故孔子從而録之,正以王法。凡侵伐圍入取滅,皆誅罪也。鄭人,微者。
    3. 程氏傳曰:聲其罪曰伐。衞服,故不戰。衞服,可免矣。鄭之擅興戎,王法所不容也。
    4. 後傳曰:鄭衛交怨也。侵伐,君將稱君,大夫稱人(據詩衛州吁使公孫子仲將,文元年衛孔達之類),用衆焉稱師。大夫將則書其大夫,自晉陽處父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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