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公篇(九年)

  1.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來聘。【○左天王作天子,一本作天王】
    1. 穀梁曰:南,氏姓也。季,字也。聘,問也。聘諸侯,非正也。
    2. 權衡曰:九年天王使南季來聘。穀梁曰:「聘諸侯,非正也」。范甯矯之是矣。
    3. 發微曰:南季,天子大夫。南,氏。季,字。
    4. 劉氏傳曰:南者何。氏也。季者何。字也。何為字。下大夫也。天子之下大夫四命。聘者何。問也。諸侯時朝乎天子,以致敬也。天子時聘乎諸侯,以致愛也。聘禮,受於廟,北面再拜稽首。朝何以不書,而聘何以書。朝者常也。聘者不常也。
    5. 程氏傳曰:『周禮』大行人時聘以結諸侯之好。王法之行,時加聘問,以懐撫諸侯,乃常禮也。春秋之時,諸侯不脩臣職,朝覲之禮廢絶,王法所當治也。不能正典刑,而反聘之,又不見答。失道甚矣。
  2. 三月,癸酉,大雨,震電。
    1. 公羊曰: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不時也。
    2. 穀梁曰:震,雷也。電,霆也。
    3. 劉氏傳曰: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不時也。
  3. 庚辰,大雨雪。
    1. 左氏曰: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書始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書時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尺為大雪。
    2. 權衡曰:九年大雨震電。傳曰:「大雨霖以震。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杜氏云:「此傳解經書霖,而經無霖字,經誤也。」非也。經有電無霖,傳有霖無電。傳不解經,經反誤哉。然丘明不宜革電為霖。蓋其所據簡策錯誤,不能決之於經,直因循舊記而已。杜氏遂專謂經誤,黨於左氏至如此,不已惑乎。且左氏之言,未必可信也。三日之雨,豈非常者乎。此固經所未嘗書者。若以雨三日已往而必書之,是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三日雨一而已。是豈足信也。
    3. 又曰:庚辰,大雨雪。左氏云:「平地尺為大雪。」亦非也。按:左氏諸言凡者,皆史書之舊章。然則此大雨霖、大雨雪,亦皆舊章常例,所必書者也,則春秋固應書此二者,宜甚多矣。何以言之。三日雨,平地尺雪,皆非可怪者也。曷為二百四十二年之間,獨此而一哉。用此推之,左氏凡例,亦不必皆史書之舊也。乃丘明推己意以解經為凡爾。其合於道者,則周公之典,又仲尼所取也。其考之不合於經,如此類者,則其臆議而復斷之,加凡於其首云爾。非周公之典,仲尼本意也。
    4. 公羊曰: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俶甚也。
    5. 穀梁曰:志疏數也。八日之間,再有大變,陰陽錯行,故謹而日之也。雨月,志正也。
    6. 權衡曰:三月癸酉大雨,震電。穀梁曰:「雨月,志正也」。非也。此不著「癸酉」,則不足以見八日之間,再有大變。莊七年,「辛卯,星隕如雨」,不日,又不見夜及夜中。葬定公,「雨不克葬」,不日,又失葬期。理自合日,豈關不正乎。僖二年六月雨者,無他卓詭書月足矣。豈關正乎。
    7. 發微曰:周之三月,夏之正月也。未當大雨震電。既大雨震電,又不當大雨雪。甚哉,八日之間,天變若此也。
    8. 劉氏傳曰: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俶甚也。
    9. 程氏傳曰:陰陽運動,有常而無忒。凡失其度,皆人爲感之也。故春秋,災異必書。漢儒傅其説而不達其理。故所言多妄。三月大雨震電,不時,災也。大雨雪,非常爲大,亦災也。
    10. 後傳曰:記異也(本公羊)。太史公曰:「孔子論六經,記異而説不書」。得春秋之指矣。
  4. 俠卒。【○左俠作挾】
    1. 公羊曰: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2. 權衡:九年俠卒。公羊以謂:「未命大夫」。近之矣,未合也。俠者再命爾。
    3. 穀梁曰:俠者,所俠也。弗大夫者,隱不爵大夫也。隱之不爵大夫,何也。曰:不成為君也。
    4. 劉氏傳曰:挾者何。吾大夫也。曷為或卒,或不卒。正大夫也,則卒之。非正大夫也,則不卒之。公子翬如齊逆女,亦正大夫也。何以不卒。貶。曷為貶。與弑公也。其與弑公奈何。隱公將致國乎桓。公子翬諂乎隱公,謂隱公曰:「百姓安子,諸侯説子,盍終為君矣。」隱公曰:「不可。吾既許之反國焉。吾立於此,徒攝而已矣。吾營莵裘之地,而歸老焉。」公子翬恐其言若聞乎桓者,於是謂桓曰:「吾已為子嘗君矣。君不反國也。盍求之乎。」自是相與謀而弑隱公。
    5. 意林曰:挾卒。春秋貴大臣之意也。
  5. 夏,城郎。
    1. 左氏曰:夏,城郎,書不時也。
    2. 發微曰:郎,魯地。
    3. 程氏傳曰:書不時也。
    4. 許氏曰:七年書城中丘而後伐邾,九年書城郎而後伐宋,皆譏公不務崇徳修政,以戒蕭牆,而念外人之有非,干時動衆,恃城保國,亦已末矣。
  6. 秋,七月。
    1. 穀梁曰:無事焉,何以書。不遺時也。
  7. 冬,公會齊侯于防。【○公防作邴】
    1. 左氏曰: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絶宋使。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冬,公會齊侯于防,謀伐宋也。
    2. 權衡曰:傳曰「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絶宋使。」推驗此文及其前後,知宋之怨公,不獨以不救入郛也。何者,宋魯相睦而同怨鄭,鄭伯伐宋,宋人請救,而使者失辭,故公不肯救宋。明年則鄭人來輸平,此必鄭伯知公與宋有隙也。鄭雖輸平,公亦未許,又因為宋伐邾,則未知公欲結宋邪,欲市於鄭也。而宋尚銜之。故明年,鄭遂致其祊田,公因受之,許其為平,自然宋人怨公與鄭和,而不告命也。宋之怨公,不以入郛明矣。其端自入郛起,則誠有之。然此傳事爾。吾聊明之。
    3. 穀梁曰:會者,外為主焉爾。
    4. 發微曰:防,魯地。
    5. 程氏傳曰:謀伐宋也。
    6. 【附録】左氏曰:北戎侵鄭。鄭伯禦之,患戎師,曰:「彼徒我車,懼其侵軼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無剛者,嘗寇而速去之。君為三覆以待之。戎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進而遇覆,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矣。乃可以逞。」從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師,前後撃之,盡殪。戎師大奔。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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