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公篇(十年)

  1. 十年,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
    1. 左氏曰: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鄧,為師期。
    2. 權衡曰:十年,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左氏云:「癸丑,盟於鄧,為師期。」按:經無盟鄧之文。杜氏以謂:「告會,不告盟。」非也。國史所記,皆時君政事。政事既行,則皆書之,豈待告廟乃書哉。唯公行而還告廟則致,不告廟則不致。此乃君有境外之事,歸當告致也。不謂政事大小,一一告廟也。公盟則書盟,會則書會,豈在告廟乃書乎。明此本無盟鄧之事,左氏所得記注,横生此語,而杜氏飾説之,又據其癸丑,謂:「經書二月誤。傳書正月眞。」皆倍經任傳,不可信者也。
    3. 發微曰:此言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者,公末年出入無度,不顧憂患于内,數會諸侯于外也。十一年時來之會,同此。
    4. 程氏傳曰:爲師期也。
    5. 後傳曰:王師不書(據傳隠元年伐衛,五年伐曲沃,桓四年圍魏之類)。於是,宋不王,鄭伯復為左卿士,以王命討之,會於中丘為師期也。則何以書。墮天子之令,於是始也。東遷之後,諸侯專征矣。小者修怨,大者定簒弑。雖然猶未衡行於天下也。鄭伯受命伐宋爾,何為乎中丘之會。鄭有志於叛王而合諸侯,故無王命而私會齊魯,齊魯亦無王命而私會於鄭,而後諸侯之師始衡行於天下。
  2. 夏,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1. 左氏曰: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
    2. 權衡曰: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杜氏云:「翬不待公命,貪會二國之君。疾其專進,故去氏。」非也。按:元年公子豫,亦不待公命,帥師而出。彼則都不書姓名,此但去氏而已,輕重頗矣。非春秋意也。
    3. 公羊曰:此公子翬也。何以不稱公子。貶。曷為貶。隱之罪人也。故終隱之篇貶也。
    4. 程氏傳曰:三國先遣將致伐。齊鄭稱人,非卿也。翬不稱公子,與四年同。
    5. 後傳曰:翬何以再不稱公子。隠桓莊之世,吾大夫會伐,恒名之。此中丘諸侯也,曷為會稱君,伐稱人。略之也。春秋舉重。一役而再有事,不悉書(據襄十八年會于魯濟,同圍齊,不書會;昭三十二年盟于狄泉,城成周,不書盟之類)。苟再見,必前目而後凡也。一役而再見,但人之者,略之也。鄭伯卿也,而首墮天子之令,故畧之也。
  3. 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
    1. 左氏曰: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壬戌,公敗宋師于菅。
    2. 權衡曰:十年壬戌公敗宋師于菅。公羊以謂:「偏戰也」。非也。按:公羊以日月為例故云爾。若衞師燕師敗績,豈非偏戰而内勝乎。言戰言敗,明偏戰乃得言戰也。言敗而不言戰,明彼乃獨敗,非偏戰也。覩文自了,亦不假日月為例矣。故魯與諸侯,偏戰而勝,則言戰言敗,偏戰而不勝,則言戰而不言敗,詐戰而勝,則言敗某師,詐戰而不勝,春秋無其文。未知偶無之邪,亦其諱詐而不勝者邪。(難衞師燕師敗績處,自在本經)又公羊以謂:「内不言戰」,亦非也。内不言戰,而敗耳。戰而勝,何故不言。即不當言,龍門之戰,何以言也。
    3. 穀梁曰:内不言戰,舉其大者也。
    4. 權衡曰:十年公敗宋師于菅。穀梁曰:「内不言戰。舉其大者」。非也。此語乃與公羊相似。吾于公羊,既言之矣。
    5. 劉氏傳曰:曷為或言戰,或不言戰。皆陳曰戰,詐戰曰敗。
    6. 程氏傳曰:不言戰而言敗,敗者爲主,彼與戰而此敗之也。
    7. 後傳曰:外書伐,不書敗。伐而敗焉,不足書也(據傳宣九年楚伐鄭,鄭敗之栁棼;成三年諸侯伐鄭,鄭敗之邱輿之類,不言敗)。必交戰也,而後言戰,言敗績。惟内師悉書之。勝焉則書「敗某師」,敗則但書「戰」。必會他國之君、大夫也,而後從外辭,言戰,言敗績(桓十三年公會紀侯鄭伯,成二年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會晉卻克衛孫良父曹公子首)。
  4.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1. 左氏曰: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于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于我。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可謂正矣,以王命討不庭,不貪其土,以勞王爵,正之體也。
    2. 權衡曰:辛未取郜,辛已取防。左氏曰:「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公敗宋師于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於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於我。」此皆不實也。經無會老桃之事,又但書云敗宋師、取郜、取防,曾不言鄭伯居間者,豈得如傳言哉。且如傳言,春秋為縱漏鄭伯取邑之罪,反移之其君也。為人臣子,固如此邪。傳又曰:「君子謂,鄭莊公可謂正矣。不貪其土,以勞王爵。」亦非也。鄭雖以王命討宋,得其土地,當歸之王。鄭何得專而有之,專而裂之邪。專而有之,專而裂之,不臣甚矣,反謂之正乎。周之末世,人尤不知義哉。其以此類為正也。此丘明不學於仲尼之蔽也。
    3. 公羊曰: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内大惡諱,此其言甚之何。春秋録内而略外,於外大惡書,小惡不書。於内大惡諱,小惡書。
    4. 權衡曰:辛未取郜,卒巳取防。公羊以謂:「言其日者,一月而再取,甚之也」。非也。公既詐勝宋師,用二十日間,得其兩邑。若不著日,則似同時取之。此理當然,非所甚也。又曰:「内大惡諱,小惡書」。按:春秋可諱則諱,可書則書。大惡有不諱者,躋僖公,是也。又曰:「外大惡書,小惡不書」。按:外小惡書者多矣,豈謂不書乎。詳傳此言,又指百二十國寳書而説,不知據魯史也。
    5. 穀梁曰: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不正其乘敗人而深為利,取二邑,故謹而日之也。
    6. 發微曰:夏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甚矣,公與翬,傾衆悉力,共疾于宋,又浹日而取二邑。故君臣並録,以疾之。菅,宋地。
    7. 程氏傳曰:取二邑而有之,盗也。
    8. 後傳曰:於是,鄭師入郜,辛未歸於我;鄭師入防,辛巳歸於我,則曷為以内取書之。蔽罪於魯也。春秋嚴義利之辨。苟以為利,書吾取而已。是故郜、防書取,譏不在鄭也。濟西田書取,汶陽田書取,邾田書取,譏不在晉也。必若鄭伯以泰山之祊易許田,而後可以言來歸焉爾。
  5. 秋,宋人、衞人入鄭。
    1. 程氏傳曰:鄭勞民以務外,而不知守其國,故二國入之。
  6. 宋人、蔡人、衞人伐載。鄭伯伐取之。【○左載作戴】
    1. 左氏曰:蔡人、衞人、郕人不會王命。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衞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焉。宋、衞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2. 權衡曰:宋人蔡人衞人伐戴。鄭伯伐取之。左氏曰:「取三師焉。」非也。三國之師衆矣,鄭何以能悉取之邪。且三國伐戴爾,不入戴也。鄭伯圍戴爾,何以能取三師邪。假令三國已撃戴居之,鄭來圍戴,則三國亦各自去戴。非其社稷所寄也,何為共守此地邪。是不足信。然為此説者,蓋讀春秋而不曉其趣,乃飾而説之耳。
    3. 公羊曰:其言伐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因其力也。因誰之力。因宋人、蔡人、衞人之力也。
    4. 權衡曰:宋人衞人蔡人伐戴。鄭伯伐取之。公羊曰:「易也」。何休云:「因其困而滅之。易若取邑,故言取,欲起其易」。非也。公羊以取邑為小惡,滅國為大惡。今變滅為取者,是去大惡就小惡。縱失鄭伯之罪,而徒録其難易已爾,可謂春秋乎。且春秋何不言鄭伯伐滅之。豈不兼見其因人之力而滅人之國乎。而何為區區然記其難易而已。滅國而難者,於罪有省乎,抑無省乎。滅國而易者,於罪有加乎,抑無加乎。均之滅國而已者,無為分別其難易,以顛倒滅取之名也。且取之名,何獨易乎。宋人伐鄭圍長葛,明年取之,更年而得邑。公羊以謂強。又何謂易乎。
    5. 穀梁曰:不正其因人之力而易取之,故主其事也。
    6. 發微曰:宋人蔡人衛人伐戴。戴,小國也。三國之師既退,鄭伯見利忘義,乘戴之獘,伐而取之。其惡可知也。
    7. 劉氏傳曰:戴者何。附庸之國也。何用知其附庸之國也。以其不言滅之而言取之。曷為不言滅之而言取之。附庸者,不成國也。滅國曰滅取,附庸曰取。其言鄭伯伐取之何。甚之之辭也。利人之暴,乘人之危,是以無親於天子。
    8. 意林曰:伐宋,敗宋,取郜,取防,滕侯薛侯來朝,入許。隱公之所以弑也。徳薄而多大功,慮淺而數得意也。備其四竟,禍反在内,可不哀與。孔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不在顓臾而在蕭墻也。」
    9. 又曰:宋人蔡人衞人伐戴。鄭伯伐取之。孔子謂子夏曰:「毋欲速,毋見小利。見小利,則大事不成。」謂若此者也。嘗試使鄭伯反此之義,安其危而存其亡,戴必北面,終身不敢叛,而四隣歸之矣。鄭可以霸。
    10. 程氏傳曰:宋人衞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鄭伯圍戴克之,取三師焉。戴,鄭所與也。故三國伐之。鄭戴合攻,盡取三國之衆。其殘民也甚矣。
    11. 【附録】左氏曰:九月,戊寅,鄭伯入宋。
  7. 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郕。【○公郕作盛】
    1. 左氏曰:冬,齊人、鄭人入郕,討違王命也。
    2. 穀梁曰: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惡入者也。郕,國也。
    3. 發微曰:郕,小國。
    4. 程氏傳曰:討不會伐宋也。宋以公子馮在鄭,故二國交惡。『左氏傳』云:「宋公以王命討之。」於春秋不見其爲王討也。王臣不行,王師不出,矯假以逞私忿耳。
    5. 後傳曰:此齊侯鄭伯也。入國,雖君將,貶人之。於是,入宋不書,有王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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