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敞『春秋權衡』巻第十二

(文公)

十一年,叔孫得臣敗狄于鹹。公羊曰:「長狄也」。非也。春秋有赤狄、白狄、山戎、陸渾戎、淮夷之類,記夷狄如此之詳也。苟有長狄,如公羊所説,蓋長百尺,無為不言長狄也。

十二年,盛伯來奔。公羊曰:「失地之君也」。非也。邢遷于夷儀,此自遷也。宋人遷宿,此亡國之文也。盛降於齊師,此亦自降也。齊人降鄣,此亦亡國之文也。此類分明,理無可疑。然則郕本未亡,公羊強謂之亡。此盛伯自來奔魯,公羊謂即莊公時所滅者。且莊公至今七十餘歳矣,又曰與郜子相似,亦可怪也。

子叔姫卒。公羊曰:「母弟也」。非也。子叔姫者,子叔姫也。

晉人秦人戰于河曲。公羊曰:「曷為以水地河,千里而一曲也」。非也。河曲者,亦地名爾。豈謂千里一曲乎。若千里一曲,悉可名之河曲,是三河之間,無他地名,直曰河曲而已。不亦妄乎。何休又曰:「起兩曲」。益非也。戰于濆泉,公羊曰:「濆泉者,直泉也」。可謂兩曲乎。

十三年,陳侯朔卒。不書葬,何休曰:「盈為晉文諱也」。劉子曰:推此言也而觀之,其妄可勝記乎。

十四年,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姫。公羊曰:「道淫也」。非也。按:齊舎未踰年,魯人豈以女予之。縦令世衰多居喪而娶者,春秋猶書子叔姫歸于齊。

十五年,宋司馬華孫來盟。何休曰:「不稱使者,宋無大夫」。按:司馬,即大夫之官。華孫,即大夫之名。何謂無大夫乎。又祭叔來聘。何休云:「不稱使,起我無君」。今此不稱使,又云無大夫,其言雜亂不可條理,豈不甚歟。

齊人歸公孫敖之喪。公羊曰:「何以不言來。内辭也。脅我而歸之,筍將而來也」。按:此言脅我則近矣,其説不言來之意則謬矣。有來者,有不來者。此其不來者也。春秋據實而書耳。非為内辭也。且文稱「齊人歸公孫敖之喪」,見脅明矣。何必云來也哉。又曰:「筍將而來」。按:敖死殆十月,豈可置之編輿以行此。又理之不然者。

諸侯盟于扈。何休曰:「不序不日者,順上諱文,使若扈之盟,都不可得而知」。非也。扈地雖同,文公之行有善惡,惡自當貶,善自當襃,何有貶其前會之惡,遂舉地而諱之乎。若以文公之行無改者,此扈之會,猶前扈之會也。是又不然。按:十三年還自晉,注曰:「文公前扈之盟不見序,後能救鄭之患,不逆天王之求,上得尊尊之義,下得解患之恩,一出三為諸侯所榮」。若此文公可謂能變矣。秦穆能變,公羊以為賢。文公能變,春秋反追其舊惡乎。何謂順上諱文,使扈之盟為不可知哉。

齊人來歸子叔姫。公羊曰:「其言來何。閔之也」。非也。加來,何以為閔。不加來,何以不閔。此直來歸耳,無強説也。凡公羊言來歸之意,多若此。

齊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公羊曰:「入郛,書乎。曰:不書。此何以書。動我也」。非也。入郛,殆矣幾乎入矣,勢不輕於圍,豈得不書乎。

十六年,宋人弑其君處臼。公羊例曰:「大夫弑君稱名氏,賤者窮諸人。大夫相殺稱人,賤者窮諸盗」。非也。大夫弑君,有稱名氏者,有獨稱名者,有稱人者,所謂賤者也。至於盗,則皆盗賊矣,非所謂賤乎賤者也。大夫相殺,正當明其罪。王札子殺邵伯、毛伯,是也。稱人者,其有罪者也。其文意分明,可不講而得,又何紛紛乎。凡弑君者,公羊或云當國,或云不當國,使春秋之例,此可通也固足信也。今當國者或不當國,不當國者或當國,例與文反,豈可頼乎。且公羊分別當國,以謂見輕重也。夫弑君者,何惑於輕重乎,而固分別之哉。

宣公

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公羊曰:「君放之」。非也。「大夫待放,正也」。非也。大夫待放者,以道去其君者也。君放大夫者,寛其罪於死,投之於遠者也。若放驩兜于崇山之類也。無去是云爾,豈非正乎。

晉趙穿帥師侵柳。公羊曰:「柳者,天子之邑也。不繋乎周者,不與伐天子也」。非也。信如公羊之言,柳為天子之邑。趙穿伐之,晉罪大矣。春秋曾無文貶之乎。郤缺所以稱人者,納接菑也。無駭所以不氏者,始滅也。衞侯朔所以絶者,犯命也。以郤缺論之,則晉當稱人。以無駭論之,則趙穿當名。以衞侯朔論之,則此誅絶之罪。其無文以貶之,何哉。

二年,戰于大棘。宋師敗績,獲宋華元。何休曰:「復出宋者,非獨惡華元,明恥辱及宋國」。非也。一國之卿,戰而大敗,敗而見獲,其恥可知矣。春秋雖不明之人,獨不見乎。又成十五年,宋華元自晉復歸于宋,何休曰:「不去宋者,華元賢大夫,故繁文大之也」。此一華元之身,或冒宋以惡賤之,或冒宋以美大之。是何淆亂哉。

四年,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公羊曰:「其言不肯何。辭取向也」。非也。聖人作經,曰諱國惡云乎,豈曰文過云乎。誣人甚矣。

五年,齊高固及子叔姫來。公羊曰:「何言乎高固之來。言叔姫之來,而不言高固之來,則不可」。非也。昉以高固之來,故并書以譏之爾。無他義也。

六年,晉趙盾衞孫免侵陳。公羊曰:「趙盾弑君,何以復見」。此問之迂者。其意欲發盾非弑君也。不知例不可通也。凡弑君復見者,寧止盾乎。以謂盾復見則非弑君,宋萬復見亦非弑君乎。説者乃巧辭蔽之如此,誰不能者。然去道已遠矣。

八年,仲遂卒于垂。公羊曰:「不稱公子,貶也」。是也。何休曰:「貶加字者,起嬰齊為歸父後,大宗不得絶也」。非也。必如休言,季友卒,復欲起誰為後乎。且古之人,賞善罰惡,不私其親。弑君者,滅其人,汚其宮。何大宗不可絶哉。

九年,取根牟。公羊云:「邾婁之邑也」。何休曰:「屬有小君之喪,邾婁子來加禮,未期而取其邑,故諱不繋邾婁也」。劉子曰:推此言也而觀之,其妄可勝記乎。

十年,齊人歸我濟西田。公羊曰:「言我者,未絶於我也」。非也。若未絶於我,經何故得書「齊人取濟西田」乎。何休又云:「明齊不當坐取邑」。如此春秋書齊取之者,乃非也。迷惑至如此。按:僖公取濟西田,本當得之,何休以謂坐取田。今齊人取濟西田,本不當得之,何休以謂不坐取田。持議詭僻,非所謂使民無所措手足者乎。

十一年,晉侯會狄于攅函。何休曰:「所聞世,治近升平,記外離會。言會者殊夷狄也」。非也。會狄者便文耳。他時中國離會,可曰某人某人會於某。狄不當稱人,又不可曰晉侯狄會於某。書會狄者,便文故也。休不曉其意而造異端,其實於道無所損益。

楚人殺陳夏徴舒。公羊曰:「此楚子也。其稱人何。貶也」。非也。此譬猶蔡人殺陳佗耳。何以異哉。且外討弑君之賊,何不得乎。假令於義小負,尚未可貶稱人也。田恒弑簡公,孔子沐浴請討之。聖人豈不知義而欲陷其君使至於貶者。如公羊意,是謂仲尼不知義也。

納公孫甯、儀行父于陳。公羊曰:「納公黨與也」。按:公羊例立納入皆為簒。此公孫甯、儀行父稱納者,簒大夫乎。其謂之公黨何哉。何休曰:「徴舒殺君,二子如楚訴之。徴舒之黨從後絶其位」。然則二子之位,本不絶也。困於賊臣,故失職爾。今何以謂之納,反從簒書乎。

十二年,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于邲。晉師敗績。公羊曰:「大夫不敵君。此其稱名氏以敵君何。不與晉而與楚子為禮也」。非也。大夫不敵君,而荀林父獨得稱名氏,以敵楚子。此可謂與晉而不與楚子為禮,而非不與晉而與楚子為禮也。城濮之戰,子玉得臣不見名氏。公羊以謂大夫不敵君也。彼子玉以不見名氏為不敵君。二者孰能知之乎。又城濮之戰,晉文公也。今邲之戰,楚莊王也。二君者皆公羊所賢,同為設義,而乖異如此。此雖使公羊復生,吾知其必不能合也。而諸儒競為文飾,以惑後進。豈不可怪也哉。

十四年,曹伯壽卒。何休曰:「日者,公子喜時父也」。劉子曰:推此言也而觀之,其妄可勝記乎。

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公羊曰:「大其平乎己也」。非也。臣無專美,古今之通誼也。且莊王非不賢者。司馬子反何不退與其君謀,而遂擅與宋平。且吾觀子反既以宋情告莊王,而莊王更怒者,其意非必獨惡子反之以軍糧告宋也,亦愠子反之擅平於外也。故曰:「舎而止」。如使莊王素懐不仁之行,必且窮國之力而甘心焉,是由子反激之也。而子反乃今劫君以先歸,而後僅克成其功,亦幸莊王素有仁人之心爾。故子反進則擅君之美,退有邀君之罪。二者無一可,而春秋乃大其平乎己。可謂義乎。

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公羊曰:「潞何以稱子。潞子之為善也。躬足以亡爾」。非也。赤狄,狄也。潞氏,狄之別也。潞子,其君也。夷狄之君稱子,周禮也。非為善而亡也。蓋迷於有爵爾。

十六年,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何休曰:「言及者,留吁行微不進」。非也。言甲氏、留吁,則似一國言甲、留吁,則一國愈明,故以及絶之為二國也。又氏者所以配甲也,非為行進也。文固不可曰「晉人滅赤狄甲及留吁」,又不可曰「晉師滅赤狄潞,以潞子嬰兒歸」。故以氏足之爾。公羊乃謂「國不若氏」,非通論也。

成周宣榭災。公羊曰:「新周也」。非也。吾既言之矣。

郯伯姫來歸。何休曰:「嫁不書,為媵也。來歸書者,後為嫡也」。若其始嫁時,郯子未為君,亦當不書。休何用必之乎。此非君子之言也。

成公

元年,作丘甲。公羊云:「譏始丘使也」。何休云:「使丘民作甲」。非也。若如此,經自當言「丘作甲」,非「作丘甲」也。且如何休所譏,春秋當為惡其使農為工,亂四民之業爾。然則當言「農作甲」,或言「民作甲」。何故云「丘」乎。丘者,井邑之類。若丘民作甲,井民獨不作甲乎。春秋但曰「井作甲」,豈不益明,而度邑指丘,其意何哉。

二年,戰于鞌。公羊曰:「曹無大夫。公子手何以書。憂内也」。非也。春秋不王魯,吾既言之矣。且曹何以獨無大夫乎。若曹以小國,故無大夫,鄭亦伯也,亦無大夫乎。且春秋之正諸侯也,以王爵,不以土地廣狹也。曹鄭同儕,一有大夫,一無大夫,何哉。

齊侯使國佐如師。公羊曰:「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非也。君不行使乎大夫者,謂安平無事耳。今兩國治戎,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苟君命有所不受,其重且專也可知矣,行使何傷。又諸侯會晉師於棐林,實趙盾之師。言晉師者,君不會大夫也。君不會大夫,故可言晉師,不可言趙盾師。今此亦言晉師足矣,乃其常文。何以為不行使大夫乎。

取汶陽田。何休曰:「不言取之齊,恥乘勝脅齊求賂也」。非也。此乃取齊所侵地耳。何恥之有。

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衞人鄭人齊人曹人邾婁人薛人鄫人盟于蜀。公羊曰:「其稱人何。得一貶焉云爾」。吾不識,此語得貶云者,竟何事也。吾欲問之。

五年,梁山崩。公羊云:「外異不書」。非也。迷於百二十國寳書,不知據魯史爾。

八年,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田,歸之于齊。公羊云:「内辭也。脅我歸之也」。非也。此直書其事耳,亦何内辭哉。又云:「鞌之戰,齊侯弔死問疾,七年不飲酒,不食肉」。亦妄也。仲尼稱「顔子三月不違仁」,以謂難也。如齊侯遂能若此,過顔回遠矣。國人歸之,諸侯畏之,死何以復諡頃公乎。

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公羊曰:「録伯姫也」。非也。伯姫雖賢,然當此之時,未有可賢者。賢在其守死善道,非禮不動耳。豈可先事襃之哉。

天子使召伯來錫公命。公羊曰:「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餘皆通矣」。是謂天子、天王等耳。而何休説之,又異其文意,自相伐也。是非之説,可勝紀乎。

衞人來媵。公羊説與納幣同。非也。

十年,乃不郊。公羊曰:「其言乃不郊何。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是矣。何休乃言:「諱使,若重難不得郊」。其意欲指「乃」難乎「而」也。不知本不可稱而不郊也。此所謂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休又云:「不免牲,當坐盗天牲」。夫不免者,直繋之耳。何説盗乎。且此又小惡,不足以深諱也。

十五年,宋華元自晉歸于宋。何休曰:「不省文復出宋華元者,以憂國為大夫山所譛。大之也」。非也。此但常文耳。無所見義,必欲為之造説者。宣二年書宋華元,以謂賤恥之。若實賤恥乎,若實美大乎,何二三也。

宋魚石出奔楚。何休云:「後言復入者,出無惡。知非君漏言,魚石不殺山」。非也。此本不當為例,且不可推之也。向令魚石不復入彭城,便當指之為殺山者矣。休意欲為漏言護短,故為此解。短不可護,而拙彌甚。

會呉于鍾離。公羊曰:「曷為殊會呉。外呉也」。非也。一地而再言會者,明一會也。呉則其君矣,未可以爵通,又不可稱人。稱人則下從大夫之例。故須云會呉,以成其文也。若實外呉者,後呉人會向,何以不殊之。又會於申有淮夷,亦何以不外之。呉豈不若淮夷哉。夫太伯至徳,實始有呉。以族言之,則周伯父也。春秋豈端外之乎。

十六年,會于沙隨,不見公。公羊曰:「公不見,見大夫執。何以致會。不恥也。曷為不恥。公幼也」。非也。按:公即位至今,十有六年矣,豈得云幼哉。近上不郊不免牲等,公羊輙云:「公怨天怨懟,有不敬心也」。若此時尚幼,彼時固甚幼,幼不當恥,何苦責之。

晉人執季孫行父,舎之于招丘。公羊曰:「代公執,故仁之」。非也。凡國有罪而執其正卿,禮也。又公羊説公時尚幼,則罪非公為。罪非公為,則正卿當執矣。此乃行父致恥於公,春秋何故反仁之乎。理苟不足仁之,則舎於招丘,都不如公羊之語也。又晉人來乞師而不與。何休云:「不書者,無惡」。亦非也。晉為伯主,伐叛討罪,所以恭王命也。乞師於屬諸侯,其意甚恭,而魯人靳不予之,是惡矣。何謂無惡乎。

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公羊曰:「九月非所用郊也」。非也。五月郊,何不加用乎。五月豈所宜郊乎。且如公羊之言,春秋但譏郊失時爾。直曰九月郊,理豈不明而加用乎。又曰:「用然後郊」。明公羊初未了經意,聊為此説爾。

壬申公孫嬰齊卒于貍軫。公羊曰:「非此月日也。待君命然後卒大夫」。非也。君之許嬰齊為大夫,固在前矣。君至而後明之爾。然則卒嬰齊,當在致公之前無疑也。若以嬰齊反未至,故不得以大夫卒之者,嬰齊之卒竟未為大夫,則嬰齊終不合卒,無為但移卒於致公之後也。若以公許之,則成大夫矣。先公未至卒之,何傷乎。假令國人未知公命,不録其卒,公後告之,乃追録其卒。既追録之,固應在致公之前。明公之許之為大夫也,固在前爾,豈不可乎。又公孫敖卒於齊,彼不待公命,何為卒之哉。物有似是而非者,此之謂也。

襄公

三年,陳侯使袁僑如會。公羊曰:「後會也」。非也。吾於陳侯如會,已言之矣。又曰: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何休云:「復出陳者,喜得陳國」。亦非也。成二年,戰于鞌,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當此之時,亦得齊國矣,則何不復出齊國佐乎。

五年,叔孫豹鄫世子巫如晉。公羊云:「相與往殆乎晉也」。非也。請解之於滅。

會呉人鄫人于戚。公羊曰:「呉何以稱人。呉鄫人云,則不辭」。是也。言不可以為文辭也。然公羊問呉何以稱人者,是謂呉不當稱人也,則非矣。各有所施。此年,會呉於善稻,其君在會也。今會呉人于戚,其臣來會也。君臣異辭,此所以不同。非為欲抑鄫人,故進呉子為人也。且若所言春秋序呉於鄫上,則是抑鄫矣,亦無縁更進呉也。

六年,莒人滅鄫。公羊曰:「鄫取莒公子為後。故春秋書之同於滅也」。陸質曰:「若鄫取莒人為後者,罪在鄫子,不在莒人也。春秋應以梁亡之例書鄫亡,不當但責莒人而已」。此言善也。

七年,鄭伯髠原如會。未見諸侯,丙戌卒于操。公羊曰:「大夫弑之。為中國諱。不忍言也」。非也。臣弑其君,孰與乎弑其父哉。弑其父,春秋不為中國諱也。今何故忽為中國諱弑君乎。又人弑其君,不務正其罪,而顧欲遮覆掩匿,使為惡者不顯,而銜寃者不報。此所謂以利口覆邦家者也。非君子之辭也。又曰:「未見諸侯。其言如會何。致其意也」。亦非也。未見諸侯者,記事之次序耳,何足問乎。

十二年,莒人伐我東鄙圍台。公羊曰:「邑不言圍。伐而言圍者,取邑之辭也。伐而不言圍者,非取邑之辭也」。非也。伐,一事也。圍,一事也。取,一事也。三者不相亂明矣。而猶云云,不亦惑乎。又此下有「季孫宿帥師救台」,即莒人已取之者,尚何救哉。又十五年,齊人伐我北鄙圍成,公救成至遇。公羊曰:「其言至遇何。不敢進也」。是謂齊已取成矣。明年,又有齊侯伐我北鄙圍成。即已取之者,安得又有一成而取之乎。又十五年,公救成至遇,下云「季孫宿帥師城成郛」。即齊已取之,魯安得郛之乎。

十八年,白狄來。公羊曰:「何以不言朝。不能朝也」。似近之矣,其實非也。王者正朔,本不及夷狄,豈責夷狄以行朝禮哉。苟為順其俗而至者,其有慕中國之心,斯可謂朝矣。

十九年,公至自伐齊。公羊曰:「何以致伐。未圍齊也」。非也。若諸侯實未嘗圍齊者,春秋何得書之乎。且春秋所謂紀事之書,而非紀意之書。豈得探意以為事哉。

取邾婁田,自漷水。公羊曰:「漷移也」。非也。向者執邾子,乃為此爾。且如公羊言魯以漷自移而取田,春秋乃坐其君以盗地乎。何悖也。

晉士匄侵齊至穀,聞齊侯卒,乃還。公羊曰:「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非也。若兵未出境,豈得擅還哉。春秋記其至穀者,乃所以明境外得專之也。與公子結于鄄一例矣。何休曰:「言乃者,士匄有重難廢君命之心」。亦非也。「乃」猶「即」爾。譬如「箕子乃言」之類,直謂遂然,非必重難也。大凡以「乃」對「而」,則「而」輕「乃」重。謂若「乃克葬」「而克葬」,二者文通而字異,故得以別輕重。若文不可通,則亦不可通也。「乃不郊」「乃還乃」「乃卜三龜」,若此之類,訓與「即」相近,非復「乃克葬」之等也。然則理自不合言,而非不欲言也。

二十二年,邾婁庶其以漆閭丘來奔。公羊曰:「邾婁無大夫」。非也。其曰「重地」,是也。假令賤者竊邑來奔,不可但云「邾人」,故須著見其名,示有以懲勸也。

二十三年,邾婁鼻我來奔。公羊曰:「以近書也」。此文過飾非之辭,非要言也。

晉欒盈復入于晉,入于曲沃。公羊曰:「欒盈將入晉,晉人不納,由乎曲沃而入」。非也。若盈能入晉,禍已萌矣,且何能勿納乎。夫盈之不單身入晉審也。苟焉不能入晉矣,則雖由乎曲沃,亦何能入乎。然則由曲沃之士衆以入者也。春秋宜先明其復入曲沃,乃後言其入于晉,今何故反顛倒之乎。按:盈入于晉,晉人不納,盈為未嘗得入也。春秋不當書入矣。由乎曲沃而入,是得入也。春秋當書入矣。不當書而書,當書而不書,是何謂春秋乎。(○禍已萌矣,底本缺萌字。據四庫本補)

叔孫豹帥師救晉,次于雍楡。公羊曰:「先救後次,先通君命也」。非也。大夫受命而出,豈有君命而不通哉。何必為此文乎。

二十五年,諸侯同盟于重丘。何休曰:「會盟再出,不舉重者,起諸侯欲誅崔杼」。按:是後遂無誅杼之事,則此妄語也。

衞侯入于陳儀。公羊曰:「曷為不言入于衞。諼君以弑也」。非也。衎雖失位,非剽臣也。剽雖得國,非衎君也。春秋豈謂衎為諼君乎哉。何休又謂:「衎不能自復,遂詐為剽臣」。此非人之情,何有此事哉。入于陳儀者,猶突入于櫟,公在鄆爾。不須多疑,而更紛紛也。

二十六年,宋公殺其世子痤。何休曰:「痤有罪,故平公書葬」。如休言者,痤何以不若鄭段省其氏乎。痤不省氏,無惡明矣。且凡葬者,臣子之事也。君弑不討賊,不書葬者,以為無臣子,故可以至此焉。今以誅大夫之故,故去其葬,謂誅大夫與弑君比乎。且凡君殺母弟世子,則直稱君。殺大夫則稱國。所以貶之已明矣,何頼於葬不葬乎。

晉人執衞甯喜。公羊曰:「不以其罪執之」。非也。晉為(山)〔伯〕主,不討賊,不執人,則已矣。今欲討賊且執人,而反不以其罪執之何哉。此殆不然。

二十七年,衞殺其大夫甯喜。公羊曰:「已約,歸至,殺甯喜」。然則喜非復有他罪也,衞侯以弑君誅之耳。以弑君誅之,何為不以討賊之辭言之乎。謂衞侯不當誅喜乎。何以責定公不能討季氏也。

豹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公羊曰:「曷為再言豹。殆諸侯也。曷為殆諸侯。為衞石惡在是也。曰:惡人之徒在是矣」。非也。此乃一事再見者,前目而後凡耳。何謂殆諸侯乎。假令衞石惡實惡人者,何至能變亂諸侯之盟乎。衞比諸侯,亦小國耳,何至諸侯遂危懼之乎。皆事之不然者。且石惡名爾,行未必惡也。謂名惡者行惡,名善者則行善矣。董賢可謂賢乎。

三十年,葬宋共姫。公羊曰:「外夫人不書葬」。非也。内女不書卒者,常禮也。嫁於諸侯則書之。既已録其卒矣,何得不録其葬乎。唯所貶,乃不書葬耳。

會于澶淵,宋災故。公羊曰:「録伯姫也」。非也。宋災故者,豈善之乎。又曰:「此大事也,曷為使微者」。亦非也。諸侯相聚,而更宋之喪,何大事之有。又曰:「卿則其稱人何。卿不得憂諸侯也」。亦非也。大夫受君命以出為會,是諸侯耳。何用必其非諸侯之命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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