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是先生七經小傳』巻上

尚書

  1. 堯典曰:「申命羲叔,宅南交。」説者曰:春與夏交。非也。冬與秋交,秋與夏交,春與冬交,亦何不曰西交、北交、東交乎。且春曰嵎夷,曰暘谷;秋曰宅西,曰昧谷;冬曰朔方,曰幽都。此皆指地而言,不當至於夏,獨以氣言也。本蓋言「宅南曰交趾」,後人傳寫脱兩字故爾。非眞也。春云宅嵎夷,秋云宅西。推秋之西,而知嵎夷為東也。夏云宅南,冬云宅朔方。推夏之南,而知朔方為北也。此蓋堯舜時,四境所至,四岳所統也。故舉以言爾。
  2. 舜典曰:「正月上日,受終于文祖。」「輯五瑞」者,收諸侯圭瑞,還之王府。「既月乃日」者,既正月之明日,謂二月朔耳。輯五瑞,必俟既月之明日,頒之諸侯者,以新暦數也。
  3. 「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如五器,卒乃復。」如者同也。五器者,吉凶禮樂及戎器,同之一制度也。「卒乃復」者,巡守事畢,王乃還都也。
  4. 「五載一巡守」者,唐虞氏分天下五服,其在畿内,甸服之君,則皆執事之人也。朝夕見焉,故不特修朝覲之禮。至於侯服當朝一年,綏服當朝二年,要服當朝三年,荒服當朝四年,則天下諸侯,畢皆一朝。一朝則天子巡守。故五載一巡守也。
  5. 「夔曰:於,予撃石拊石,百獸率舞。」益稷之末又有「夔曰:於,予撃石拊石,百獸率舞。」然則舜典之末,衍一簡也。何以知之邪。方舜之命二十二人,莫不讓者。惟夔、龍為否,則亦巳矣。又自賛其能,夔必不為也。且夔於爾時始見命典樂,不應遂已有百獸率舞之事。是今日適越而昔至也。
  6. 九共九篇。共當作丘。古文丘作丘の古文 ,與共相近,故誤傳以為共耳。九丘者,即所謂八索九丘。按小序,「帝釐下土,方設居方,別生分類,作汨作、九共,及稾飫。」然則汨作之篇,言所以釐下土,興工致治之道尓。九丘者,乃所謂「方設居方,別生分類」者也。九州殊土異俗,各因其性,順其舊,而教擾之。故為九篇,篇言一州也。舜肈十有二州,而今但九者,幽并之俗與冀州類,營州之俗與青州類。但疆土廣大,故分之耳。至於人物,自如舊也。孔安國為隷古定書,不知丘字,誤為共,遂肆臆説云:「述職方,以除九丘」。案:職方氏之書,一官所守耳。『周禮』出於周公,仲尼未嘗刪述,而云除九丘乎。又今職方氏所掌,但其地名山川大較,豈與「方設居方,別生分類」比乎。此云九共,當為九丘必也。禹貢雖載九州之地形,乃是治水之書,亦無「方設居方,別生分類」之事,則禹貢所言者形質也,九丘所言者情性也。惜哉,此書之亡,不及見有虞氏之明德也。
  7. 大禹謨。「益曰:都,帝德廣運,乃聖乃神,乃武乃文,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為天下君。禹曰:惠迪吉,從逆凶,惟影響。」此言帝賞罰之審且速也。故能為天下君。
  8. 皐陶謨曰:「都,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此説性善也。「行有九德」者,言人之性,固有九德也。寛、柔、愿、亂、擾、直、簡、剛、彊,是也。「亦言其人有德」者,言性雖有德,猶待其人之有德,乃成德也。栗、立、恭、敬、毅、温、廉、塞、義,是也。「愿而恭」。恭與愿,一物爾。愿者益恭,非德性相濟者也。恭當作荼。字誤也。荼者舒也。愿慤過者,患在不荼,故以荼濟愿也。「簡而廉」。簡者簡易也。簡易之人,失在無廉隅,故濟以廉。所謂居敬也。「彰厥有常,吉哉」。吉猶士也。所謂吉士也。於九德之中,能一德有常,則可謂士矣。三德可以為卿大夫,六德可以為諸侯,九德咸事可以王天下。然則有常所謂有恒,三德所謂善人,六徳所謂君子,九德所謂聖人。惟聖人惟能王天下,君子可以為諸侯,善人可以為卿大夫,有恒者可以為士。以孔子之徒論之:顔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此王天下之任,聖人之德也。又曰:「雍也,可使南面。」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材,此君一國之任,君子之德也。又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升堂,未入於室。」此卿大夫之任,善人之德也。又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此吉士之任也,有恒之德也。物之性未有能兼剛柔者也。謂:聖人備九德。然則聖人之性,剛且柔乎。曰:聖人神矣。其性無所不備。無所不備者,或不可得而聞矣。不可得而聞,則所聞者,常聞其接於事為之迹爾。皐陶稱舜曰「臨下以簡,御衆以寛」。此九德之二也。極此言之意,故當曰:事親以柔,行己以愿,臨事以亂,任賢以擾,秉德以直,斷謀以剛,敷政以彊。此所謂大備之人也。
  9. 益稷曰:禹曰「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州十有二師。外薄四海,咸建五長,各迪有功。」説者謂:禹治水,州用三萬人。非也。師猶長爾。一州十二師,以商周之制推之,則連率、卒正之類也。以五長稽之,則五國有長,而十長有師乎。長所以長也,師所以師也。十長之師,凡五十國。一州十二師,則六百國也。州六百國,計十二州,則七千二百國也。十二州之外,薄于四海,又有五長。是以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也。
  10. 「笙鏞以間,鳥獸蹌蹌。」何謂也。曰:古者制樂,皆有所法也。或法於鳥,或法於獸。其聲清揚而短聞者,皆法之鳥也。其聲宏濁而遠聞者,皆法之獸也。則此言笙鏞之器,各得其法,而盡其聲,則鳥獸蹌蹌然也。
  11. 「撃石拊石,百獸率舞。」何謂也。曰:聖王功成而作樂,樂行而物遂,則此言四海之内,血氣之類,莫不逸豫而自得也。人樂極則舞,獸不能舞。推其樂極,則亦宜舞也。故謂之率舞也。「撃石拊石」,何也。曰:凡樂厚聲石。此言所撃者與所拊者,皆厚以和,皆泊以恬,則能以感人者也。
  12. 禹貢。青州:「萊夷作牧。厥篚,檿絲」。徐州:「淮夷蠙珠,曁魚。厥篚,玄纎縞」。楊州:「島夷卉服。厥篚,織、貝」。予謂:三篚皆三夷之貢也。故序於三夷下。織讀如「士不衣織」之織。染貝為織,島夷所服,蓋如厚繒。貝者木名耳。
  13.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凡唐虞九州,州方千里,適三千里矣。要、荒,則在九州之外。「三百里夷」者,稍以夷禮通之。若春秋杞、鄫、葛、莒也。「三百里蠻」者,亦言雜以蠻俗待之。若春秋楚、越也。「二百里蔡」者,蔡讀如蔡,蔡叔之蔡。「二百里流」,流讀如流,共工之流。輕罪則蔡於要服,重罪則流于荒服。所謂投之四裔,屏之遠方者也。此則五宅三居之二矣。然則其一在綏服,九州之内也。凡夷性近於人,蠻性遠於人。故近者稱夷,遠者稱蠻也。
  14. 嗣征曰:「火炎崐岡,玉石倶焚。天吏逸德,烈于猛火。殱厥渠魁,脅從罔治。」言火炎則玉石倶焚,吏逸則善惡并誅。若此,則是威烈,甚於火矣。故不欲如火,但殱厥渠魁而巳。所以分別玉石。
  15. 湯誓曰:「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陑者,桀恃嶮也。升之者,言其易也。著此者,言桀雖據險,亦不能拒湯。所謂地利不如人和。孔氏注乃曰:「出其不意。」孫、呉之師,非湯與伊尹之義也。
  16. 伊訓曰:「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元祀」者,太甲之元年也。「十有二月」者,夏正十二月,殷正月也。舉元祀於上,則明十二月者殷正月也。不言「正月」而云「十二月」者,於書未有言王者,三統之辨,使上下互相備也。此先君以去年十二月、夏之十一月崩,故太甲以今年正月、夏之十二月朝廟,正君臣。至三年十二月,則二十六月喪畢,而以冕服歸于亳矣。若謂「十二月亦殷之暦」者,古天子逾年改元,一年不二君,則元祀十二月,乃太甲改元之後十二月也。去先君崩一朞矣。至三年十二月,太甲乃歸于亳。歸于亳之時,凡居喪三十七月,不得為二十六月也。欲就二十六月而言之,則太甲以先君之末,遂為元年,乃可爾。而非逾年改元,一年不二君之義。伊尹豈為之哉。
  17. 「臣下不匡,其刑墨。」墨者,非刑名也。謂其刑如墨也。貪以敗官為墨。今臣不匡,君是貪位明矣,故使坐貪也。傳曰:「昏、墨、賊、殺,皐陶之刑也。」
  18. 微子曰:「父師若曰:我舊云刻子。王子弗出,我乃顛隮。」刻猶害也。言我舊常云:「紂欲害子。今王子不出,必見殺。王子見殺,我乃隕滅矣。」所以然者,三仁存則殷存,三仁亡則殷亡。武王觀兵還師,此其驗也。均之不可亡,而微子先遜于荒者,微子以地逼見疑,欲害。與其見殺而速亡,不如避禍而緩死也。然則三人亦何向、何背、何去、何處。勢物之變。微子以母兄宜避,箕子以同姓宜留。此仁者之外化内不化也。故曰為百世師。
  19. 泰誓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孔氏曰:「觀兵孟津,以卜諸侯伐紂之心。諸侯僉同,乃退以示弱。」非也。『詩』云:「匪棘其欲,聿追來孝。」聖人豈有私天下之心哉。觀兵孟津者,所以憚紂也。欲其畏威悔過,反善自修也。如紂遂能改者,武王亦北面事之而巳矣。然則進非示強也,退非示弱也。進所以警其可畏,退所以待其可改。及其終不畏,終不改,然後取之。此篇稱「紂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祇」,足以知武王之退,非示弱而襲之明矣。
  20. 武成曰:「武王伐殷。往伐歸獸。識其政事。作武成。」識,記也。言史官具記武王克商,所施行之政,以為此書也。然此書簡策錯亂,兼有亡逸。粗次定之于下。曰:「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歩自周,于征伐商。」此下當次以「厎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云云)」,下至「大賚于四海,而萬姓悦服」。皆在紂都所行之事也。然後次以「厥四月哉生明,王來自商至于豐」。然後又次以「丁未,祀于周廟(云云)」,下至「予小子其承厥志」。此下武王之誥未終,當有百工受命之語。計脱五六簡矣。然後次以「乃偃武修文(云云)」。然後又次以「列爵惟五(云云)」。
  21. 「戊午,師逾孟津。癸亥,陳于商郊。甲子,俟天休命。」(經文:甲子二字,在休命下。)孔氏曰:「自河至朝歌,出四百里,五日而至。赴敵宜速。」非也。傳曰:「紂使膠鬲問師期。武王告以甲子。武王恐失期而膠鬲死,於是亟行。軍吏曰:『請少緩。』武王不可,曰:『膠鬲,賢者也。』」吾以此傳雖不見經,而以解此經為合。夫王者之師,正而不奇,不乘人以險,不掩人以不備者也。何以赴敵宜速哉。
  22. 無逸曰:「此厥不聽,人乃訓之。」又曰:「此厥不聽,人乃或譸張為幻。」此兩聽字,皆當作德字。字形相似,故誤爾。

毛詩

  1. 子夏序詩云:「禮義廢,政教失,國異政,家殊俗,而變風、變雅作矣。」然則諸國風,其言正義善事合於道者,皆正風也。其有刺譏怨諷者,乃變風也。亦猶二雅言文武成康為正雅,言幽厲為變雅矣。今説者皆斷周南、召南為正風,自邶以下為變風,遂令淇奥、緇衣與南山、北門同列,非夫子之意,子夏之指。且國史明乎得失之迹,傷人倫之廢,哀刑政之苛,為變風可矣。若人倫不廢,刑政不苛,何故(一本無何字,故作顧)不得為正風乎。既横生分別,不與二雅同,又襃貶錯謬,實無文可據,未足以傳信也。
  2. 葛覃二章曰:「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維葉莫莫,是刈是穫,為絺為綌,服之無斁」者,葛居谷中,莫莫茂盛,於是則有人就而刈之穫之,以為絺綌而服之不厭。如后妃在家,德美充茂,則王者就聘之以為后妃,與之偕老矣。
  3. 卷耳序稱:「后妃又當輔佐君子,求賢審官,内有進賢之志,至於憂勤。」吾於此義,殊為不曉。后妃但主内事所職陰教,善不出閨壼之中,業不過籩饋之事。何得知天下之賢,而思進之乎。假令實可不害,武王豈責紂,為牝雞無晨,周公作『易』,何言在中饋無攸遂乎。假令后妃思念進賢,為社稷計,亦何至朝夕憂勤乎。要之,后妃本不與外事,自無縁知賢者不肖主名。若謂后妃賢,當並治其國者,是開後世母后之亂,呂武所以亂天下也。若爾又何以號為正風,教化萬世乎。且令自古婦人欲干預政事,故引此詩為證。初雖以進賢審官為號,已而晨鳴便無可奈何矣。驗大姒、大任等,亦但治内事,無求賢審官之美。審知此詩序之誤也。蓋后妃於君子有夙夜警戒相成之道。此詩言后妃警戒人君使求賢審官之意耳,不謂后妃己自求賢審官也。事體相類,辭意相混,故序詩者誤之。曰:「采采卷耳,不盈頃筐。」采卷耳者,欲求盈筐。今不得盈,心不在,故無獲也。以言為國當求賢耳。而賢不至者,亦以心不專,故賢不來矣。如是頃筐無所獲,則失其所願,周行無所寘,則失其所治。此為后妃警戒求賢審官也。其餘又陳當知臣下之勤勞之事,亦謂從容警戒於君耳,非以后妃己所行也。
  4. 甘棠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苃。」蔽芾,盛貌。召伯在之時,嘗憩息此棠樹之下,今其人雖不在,猶當勿伐此棠。蓋覩其物思其人,思其人則愛其樹。得人心之至也。詩人託事指意,足以逹其情之深切著明而巳。而説者遂謂召公眞暴露此樹下,使召公為墨子之道也。則或有之矣,若彼召公者仁人也,則有朝廷宮室,是乃中庸之法,上下之節矣。安可非苦就行以干百姓之譽哉。(「非苦就行」四字,諸本皆爾。當考。)
  5. 旄丘詩曰:「何其處也,必有與也、何其久也,必有以也。」言我所以處且久者,正以衞為方伯、連率爾。怨問之也。
  6. 泉水詩曰:「我思肥泉,茲之永歎。」出同而歸異曰肥。作此詩之女,於今衞侯兄弟也。以言亦出同而歸異,不得相見爾,是之為歎也。(夫人有遣大夫歸寧兄弟禮。)
  7. 「園有桃,其實之殽。」園之有桃,猶國之有君也。桃不能自用其實,故其實為人之殽,猶君不能自用其民,反為人有也。
  8. 「揚之水,白石鑿鑿。」此興。晉人將叛而歸沃之意也。激揚之水,湍疾騰蹙,反令白石鑿鑿然鮮明,猶昭公暗弱,不修德政,反驅百姓歸於沃,沃以盛強也。非揚之水,不能使白石鑿鑿。非昭公微弱,不能驅百姓歸沃,沃以盛強。卒章曰「我聞有命者」道,民將叛之實也。
  9. 狼跋曰:「公孫碩膚,赤舄几几。」公孫者,豳公之孫,謂周公也。周公有碩膚之德,故攝政而履人君之舄,几几然甚宜之也。毛以公孫為成王,鄭以公孫為公遜,皆非是。
  10. 常棣之四章曰:「兄弟䦧于牆,外禦其侮。毎有良朋,烝也無戎。」按:此詩八章七章合韻,惟此「戎」字不合韻。疑「戎」當作「戍」。戍亦禦也。字既相類,傳冩誤也。
  11. 伐木三章,章十二句,毎一章首,輙云「伐木」。凡三云「伐木」,故知當三章也。今毛氏詩斷六句為一章,蓋誤矣。
  12. 「伐木丁丁。」丁丁,聲相應也。伐木者小事爾,猶求同志共事,其聲丁丁然。以言自天子至庶人,亦當須友以相成也。彼伐木能求助於人,使有聲丁丁然。況任天下之事,事多重於伐木者乎。此乃詩意巳。毛、鄭説倶非是也。
  13. 「有枤之杜,有睆其實。」枤杜,特生之杜也。以興君子于役,則婦人特居焉。睆然其實者,方其盛時也。
  14. 白駒四章,皆興也。白駒以斥賢者。言若有是白駒食我之場苗者,我則縶維之,雖不得久留,猶願永終今朝焉。愛之厚也。以言若有賢者,肯食王禄,王則羈縻之,雖不得久留,猶願永終今朝焉。亦愛之厚也。二章申慇懃,皆所以教王也。三章言:有皎皎之白馬,其潔白可愛,猶賁然而來。今汝賢者,何故自潔白,則不肯來乎。此以屬賢者。故上刺其君之不能,下怨賢者之棄吾君。忠厚之道也。四章:「皎皎白駒,在彼空谷,生芻一束,其人如玉。」生芻,薄陋也。言白駒不見,收逸於空谷,其養甚薄,生芻一束而巳。猶賢者不為世用,而甘於菲薄也。
  15. 「黄鳥黄鳥,無集于穀,無啄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穀、言還言歸,復我邦族。」興也。黄鳥集穀啄粟,則有彈射捕逐之害,猶我嫁于此邦,居于此室,而遭衰薄之俗,有斥逐之辱。一人之性,不足以變一家,一家之俗,不足以變一邦而云爾者,陰禮不修,則舉國皆汙,故曰「復我邦族」也。
  16. 十月之交。「天命不徹,我不敢傚我友自逸。」徹,均也。
  17. 小旻四章,章八句,二章章七句,乃得其理。今誤為三章八句,三章七句。卒章曰:「不敢暴虎,不敢馮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此言小人短慮。暴虎馮河之患,患在目前,則知避之。喪國亡家之禍,禍在歳月,故不知憂。「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氷」者,言善為國者,當如此矣。
  18. 小弁曰:「鹿斯之奔,維足伎伎。」伎伎,顧其子也。「雉之朝雊,尚求其雌。」其雌,妃也。言王放逐太子,曾不如鹿乎。廢黜申后,曾不如雉乎。「譬彼瘣木,疾用無枝」者,木瘣則無枝,無枝則木死矣。亦若王受讒放逐太子,自殘其嗣。其嗣誠殘,王亦且斃踣矣。「相彼投兎,尚或先之」者,兎為人所驅,急更投人。人哀其窮,則及驅者未至,而先存之。兎雖可利,以其可憐,猶存之也。何則,誠不忍其心之窮急也。以言王何獨忍人哉。今俗猶言飛鳥入懷勿殺,殺之不祥。此投兎之比。
  19. 巷伯之詩者,孟子所作也。孟子仕(一作寺)人,以避嫌不審,為讒者譛之,至加宮刑為寺人,故作此詩也。詩名巷伯者,是其身所病者,故以冠。篇末云:「楊園之道,猗于畝丘」者,言讒人罔極,不獨譛己而已,必將上及大臣骨肉,但先自己始也。故曰:「凡百君子,敬而聽之。」其後王后、太子,及大夫,果多以讒廢者。
  20. 谷風曰:「習習谷風,維山崔嵬。無草不死,無木不萎。忘我大德,思我小怨。」習習之風,生草木也。崔嵬之山,養草木也。然而不能使草長不死,不能使木長不萎者,天地之功有所不足也。奈何,忘我大德,思我小怨乎。
  21. 「四月維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寧忍予。」此不欲生之辭也。我之先祖,曾匪以人恩畜我乎,何為忍使我當此亂世而生也。「滔滔江漢,南國之紀,盡瘁以仕,寧莫我有」者,江漢之水,能紀綱南國諸川而有之。今我盡勞從仕,王曾不顧有於我。計王之德,不若江漢之水也。「匪鶉匪鳶,翰飛戻天。匪鱣匪鮪,潜逃于淵」者,言怨亂並興,憂之之辭也。曾不為鶉鳶乎,翰飛戻天。曾不為鱣鮪乎,潜逃于淵。言非此四者,則皆罹其患矣。
  22. 北山五章,章六句。故言六章:三章六句,三章四句。非。
  23. 「無將大車,祇自塵兮。無思百憂,祇自疷兮。」博士讀疷為邸,非也。疷當作痻,讀如緍病也。字誤耳。
  24. 小明四章,章十二句。故言五章,三章十二句,二章六句。非。
  25. 鼓鍾詩曰:「以雅以南。」文王世子曰:「小樂正學干,大胥贊之。籥師學戈,籥師丞贊之。胥鼓南。」此言南者,皆指文王樂也。則呉季子所觀象箾南籥者也,非南夷之樂也。南夷之樂曰任,不曰南。謂之曰南,強厥名矣。鼓鍾之詩,傷幽王亂文武之樂,故末及雅與南也。雅亦用籥,南亦用籥,故云「以籥不僣也」。然文王之樂,稱象箾南籥者,文王之化,先被江漢之域,故作樂以象其功也。象者,象南方之譯云。
  26. 信南山曰:「中田有廬。」於田中作廬,此井田之法也。廬舍居内,貴人也。公田次之,先公也。私田居外,後私也。
  27. 「采菽采菽,筐之筥之。」興也。菽,薄物。采以為藿。然而不可不敬。故或筐之,或筥之。況諸侯之君乎。故當有以厚錫予之也。「觱沸檻泉,言采其芹。」采芹者,以檻泉潔清,則就采其葅。況諸侯之君,有修潔之德乎,亦不可不以恩禮接之也。
  28. 假樂。故言四章,章六句。以文理考之,實六章,章四句。
  29. 卷阿詩曰:「似先公酋矣。」召康公則何以不欲成王似先王,而獨曰「似先公乎」。曰:成王之時,周之先王,惟有文武。文武皆聖人,不可似也。是以欲成王似其可及者,則莫若先公也。然則聖人不可及,而大賢有可到,非不欲其似先王也,智不能也。以為不然,復察於詩。召公戒成王,則作公劉之詩。周公戒成王,則作大王之詩。所以不及文武者,其意皆可知矣。
  30. 常武。「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然。」常德者,「既敬既戒,惠此南國」,是也。言宣王命太師皇父為冢宰,整其六軍,既敬矣,既戒矣,無負於南國矣。而南國今不率職,故可以征之。此謂先自治,然後治人。故曰常德二章「命程伯休父」者,南國既有變,故勅大司馬,陳行,戒師旅而往討。太師皇父為冢宰,實總六軍,故曰「整我六師」;程伯休父為大司馬專軍政,故戒「左右陳行」也。因以為戒者,「王猶允塞,徐方既來」,「徐方不回,王曰還歸」,是也。凡兵出則戒於詐,故曰「王猶允塞」,乃能來也。武成則戒於瀆,故曰「還歸」者,止於義也。
  31. 季札聞歌小雅,而曰:「美哉,思而不貳,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猶有先王之遺民焉。」杜注云:「衰,小也。先王,殷王也。」文中子曰:「季札焉知樂。小雅,周之盛也。」予謂:二子之説,皆未得其眞。何者。「思而不貳,怨而不言」,何關殷之末王乎。若聞鹿鳴、魚麗而謂之衰,又何以為季札乎。蓋昔者周德既衰,樂章錯亂,太師非其人,不知小雅,自有正雅、大雅,自有變雅,而遂誤以凡變雅者為小雅,凡正雅者為大雅。而季札所聞,適皆節南山之類,故有周德衰之歎耳。後至仲尼自衞反魯,乃始分雅頌,各得其所。由仲尼而雅頌各得其所,則仲尼以前,大小雅不得其所矣。故季札所聞者,皆厲、宣、幽王之詩,而當時太師目之為小雅者也。此其所以稱「怨而不言」。不亦宜乎。
  32. 七月詩,周公作也。公劉詩,召公作也。周公、召公等也。七月陳王業之本,公劉亦云「戒以民事,美公劉之厚於民」。其意亦等也。周公作之戒成王也,召公作之戒成王也。戒成王等也。七月之興,當既王之後。公劉之興,亦當既王之後。其時又等也。然而七月則繋豳風,公劉則入大雅,何也。公劉豈非豳國之君。七月豈非公劉之詩乎。先儒以為:周公遭變,故七月為變風。召公無變,故公劉為大雅。其然乎,其不然乎。豳風者,名之為豳,實周公詩耳。周公之詩,何不名曰周公,國風而曰豳乎。周者畿内國也。畿内諸侯,上繋於王,不得國別風也。何不編於魯。魯者伯禽封耳,周公不之魯也。何不編之雅,與公劉相倫。公劉之詩,言其政事。七月之詩,言其風俗。既曰風矣,不得編於雅矣。周公作詩,意在於豳,而周公之詩,無所可繋,故因謂之豳也。就豳言之,七月、東山,皆正風也。鴟鴞以下,皆變風也。由是言之,豳七月自無縁入雅,不得云「周公遭變」,故為變風也。且以七月、東山為變風,世復有正風者乎,且復有不變風者乎。曰:然則鴟鴞、破斧之屬,何不列之於雅。曰:列之於雅,是為變雅。成王雖始疑周公,而終任之,攝政六年,而後復子明辟。君臣之道,亦無間矣。君子成人之美,故不使成王之世有變雅之聲,而攝引其詩,使還周公也。曰:東山之詩,非刺也,亦何以不入雅。曰:當此之時,成王猶諒闇,故茲事不為成王之美,亦不入雅。明總已之際,責在冢宰也。與春秋毛伯來求金相似,乃知聖人之意,六經如合符契耳。
  33. 維清之詩序曰:「奏象舞也。」象則文王之樂,所謂象箾者,蓋文舞也。故其辭稱文王之典。夫文王之舞謂之象,武王之舞謂之武。將舞象,則先歌維清。是以其序曰「奏象舞」,其辭曰「文王」也。將舞武,則先歌武。是以武之序曰「奏大武」,其辭曰「於皇武王」也。内則:「十三,學舞勺」。勺,大武也。「十五,學舞象」。象則象箾也。教者當舉時王之教,學者當舉時王之樂。故勺與象,明文武之功也。
  34. 「雝,禘太祖也。」太祖即后稷矣。
  35. 「長發,大禘也。」此禘于宗廟之禘,所謂五年再殷祭,與祫連稱者也。禘于太祖,則功臣與祭,故末章言伊尹也。云「昔在中葉」者,作此詩之時,指湯未受命之前,為中葉也。「有震且業」者,常有震恐危業之事,即仲虺云「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秕,小大戰戰,罔不懼于非辜」者,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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