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敞『春秋權衡』巻第十四

隱公

元年,春王正月。穀梁曰:「雖無事,必舉正月,謹始也」。按:此實有事者,以見隱公讓,故不書公即位爾。何謂無事乎。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穀梁曰:「及者,内為志焉爾」。非也。及齊高傒盟,及晉處父盟,豈復内為志者邪。又曰:「儀,字也。父,猶傅也,男子之美稱也」。言善其結信於魯,故以字貴之。亦非也。春秋來會於魯者多矣,不聞悉可貴也。若以初入春秋,故得貴之,則桓十七年會邾儀父盟于趡,又何為乎。且春秋之作,貶諸侯,明王道,以救衰世者也。凡記盟會者,於王法所不得為,皆貶也。甫當貶之,何有於襃。且以私結盟之故而襃之,後有善焉,何以加其身。

鄭伯克段于鄢。穀梁曰:「克,能也。何能爾。能殺也」。非也。未有一字轉相訓詁,而可并兩義者也。誣人已甚矣。

及宋人盟于宿。穀梁曰:「兩卑者也」。吾謂二國為盟,非兩卑者所定。就有兩卑者盟,春秋亦不書之。何也。事小而多不信,可以略故也。

公子益師卒。穀梁曰:「日卒,正也。不日卒,惡也」。非也。公孫敖、仲遂、季孫意如,豈正者乎,而皆日。叔孫得臣不聞有罪,而反不日。皆妄也。

二年,公會戎于潛。穀梁曰:「會者,外為主焉爾」。非也。若令内為志者,可曰「公及戎于潛」乎。

五月莒人入向。穀梁曰:「入者,内弗受也」。此義踈矣。凡將兵攻人之國,而能勝之入焉者,斯謂之入矣。非必以内弗受解也。有入人之國而可以受之者乎。然則穀梁今所言者,歸入之例也。妄并之矣。

無駭帥師入極。穀梁曰:「入者,内弗受也」。又曰:「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按:入則不得謂之滅。而穀梁先既以入解之,末又以滅通之。此似穀梁作傳時,自以入為義,後竊見公羊之書以入為滅,又因注焉者也。故兩義雖不相合,而猶並存也。又八年無駭卒,不稱氏,穀梁亦先曰:「隱不爵大夫也」。又云:「或説曰:『故貶之也』」。此兩者皆出公羊,又皆係之初説之後。明穀梁私見公羊之書,而竊附益之云爾。不然無為兩事,各自終始反戻也。

紀履繻來逆女。穀梁曰:「以國氏者,為其來交接於我,故進之也」。非也。諸侯婚姻,聘使相往來,亦常耳。何妄得進之。且履繻國氏,何異鄭詹,而曰進之乎。謂履繻進之者,詹亦進之乎。

紀子伯莒子盟于密。穀梁兩説,皆無足取者。

夫人子氏薨。穀梁曰:「不書葬,夫人之義從君者也」。非也。隱薨在十一年,今夫人薨,相去九年,可得預知君當不葬,而先除其葬乎。夫人之義,雖曰從君,至於卒葬,非其所能自制也。奈何,以必從君限之哉。文姜親與弑君,春秋猶書其葬。況於此非弑君之人乎。

三年,日有食之。穀梁説晦朔之例,雖文與公羊異,而謬與公羊同。吾既言之矣。

宋公和卒。穀梁曰:「諸侯日卒,正也」。非也。齊小白、晉重耳皆可謂正乎。若曰簒明則不疑者,此妄説矣。本設日不日例者,非復有他義也,明正不正而已耳。苟正者日,不正者不日,則其義可信而無疑。今正者日,簒明者亦日,不知春秋何能不憚煩于簒明之人,而必知其日哉。若簒明之人,乃去其日,豈不益至公至明哉。徒為此紛紛何也。又曹伯使世子射姑來朝,則曹伯之嫡也。莊二十三年,曹伯射姑卒,有月無日,此復何邪。

葬宋繆公。穀梁曰:「日葬,故也。危不得葬也」。非也。宋繆公之葬,有何危邪。春秋日葬者多,不必皆有危也。但欲以日月為例,而不知理有不可者。以謂人雖有難己者,而事無可據,譬如説神怪者也。夫以説神怪自況人,亦以説神怪況之矣。曾何足致詰乎。

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婁。穀梁曰:「言伐,言取所惡也」。非也。若不言伐,則牟婁為杞邑不明,理自當爾,何惡之有。若言伐言取,然後云惡,則凡伐而不取,取而不伐者,皆不惡之哉。

衞州吁弑其君完。穀梁曰:「大夫弑其君,以國氏者,嫌也。弑而代之也」。非也。宋督、宋萬,亦可云弑而代之乎。公子商人,豈非弑而代之乎。而督、萬氏國,商人不氏國,何也。

公及宋公遇于清。穀梁曰:「及者,内為志焉爾」。非也。若外為志,可曰「公會宋公遇于清」乎又。曰:「遇者,志相得也」。按八年傳,不期而會曰遇。若内為志,又志相得,非不期也。

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衞人伐鄭。穀梁曰:「不稱公子,貶之也」。非也。欲貶翬者,宜於此稱公子。既弑君而除之,無為先事而貶也。觀傳此意,與公羊同病。吾既言之矣。

衞人殺州吁于濮。穀梁曰:「其月,謹之也」。吾為春秋,苟不舉月,則勿謹之乎。何必為此文哉。

五年,考仲子之宮。穀梁曰:「考者,成之也。成之為夫人也」。非也。若成之為夫人,經當曰「考夫人子氏之宮」。今但曰「仲子」,非夫人明矣。又曰「仲子者,惠公之母。隱孫而修之,非隱也」。亦非也。若實非隱,經當曰「立仲子之宮」。今曰「考宮」,非「非隱」明矣。實説:仲子之卒,在惠公末年,故元年天王使宰咺來歸賵,後其葬期也。不謂仲子之卒,在惠公之前,而平王因惠公之喪,以賵仲子也。為穀梁者,誤其前後。故謂:隱公追祀惠公之母。其實仲子與惠公同年而卒,故隱公疑仲子未嘗祭於子,不可便己欲通其意,作宮祭之終己而已。春秋許其知禮之變,故以考宮書,不以立宮書也。

初獻六羽。穀梁曰:「始僭樂矣。尸子曰:『始厲樂矣』」。劉子曰:言僭樂是也。詎得厲樂乎。

螟。穀梁曰:「甚則月,不甚則時」。劉子曰:此亦説神怪之比也。實甚而時,無以詰之。實不甚而月,亦無以詰之。若因而更之,曰「甚則時,不甚則月」,人亦莫辨也。

公子彄卒。穀梁曰:「隱不爵命大夫。其曰公子彄,何也。先君之大夫也」。非也。隱雖讓國,當此之時,實魯君也。爵命大夫,何有不可哉。周公攝政,猶專廢置天下諸侯。况隱公明為魯君乎。又不知若隱公者,苟爵命大夫,則不成讓國乎。何其疑隱公之小也。

宋人伐鄭圍長葛。穀梁曰:「伐國,不言圍邑」。非也。有伐者,有圍者,理當並書,不得以輕重相覆也。又曰:「苞人民,驅牛馬,曰侵。斬樹木,壞宮室,曰伐」。亦非也。古之行師,不必盡如此其暴也。或問:罪或討亂,師之所至,而百姓不擾,猶謂之侵伐也。亦可如傳所言名之乎。春秋雖亂世,會有一國,以道侵伐,不苞人民,不驅牛馬,亦不斬樹木,壞宮室者,春秋何以書之。夫桓文之師,誠有節制也。其所侵伐,庸得盡如傳所言哉。又有可疑,即復一國以兵加人,即苞其人民,驅其牛馬矣,又斬其樹木,壞其宮室,春秋可遂兩書侵伐乎。

六年,鄭人來輸平。穀梁曰:「輸平者,不果成也」。其意以謂:春秋前,魯與鄭平,至四年時翬帥師伐鄭,故鄭人今請絶前平也。非也。凡云平者,蓋兩國約不相背云爾。今魯以伐鄭,平絶可知。若鄭人不來輸平者,寧可謂舊平未絶乎。有伐人之國,而猶自謂有平乎。然則魯鄭之平,不待告而絶亦明矣。又安有不果成事乎。

七年,叔姫歸于紀。穀梁曰:「其不言逆,何也」。是也。知此叔姫必非媵也,故得見于經矣。又曰「逆之道微,無足道焉爾」。非也。不言逆者,則君親迎者也。常事不書,故不舉君也。范甯以叔姫者,伯姫之媵也。若然,穀梁子不當問「其不言逆何」也。禮豈有夫逆妾媵者哉,胡為問之。其問之也,乃知叔姫非伯姫之媵也。

滕侯卒。穀梁曰:「滕侯無名,狄道也」。非也。春秋諸侯卒,或名,或不名者,多矣。豈盡狄道哉。不可信之語,此故為甚。

城中丘。穀梁曰:「城為保民為之也。民衆城小則益城,益城無極。故譏也」。非也。若民衆城小,可得勿城乎。穀梁明知城為保民為之,而又嫌其為民衆益城,自相反戻矣。

齊侯使其弟年來聘。穀梁曰:「其弟云者,以其來接于我貴之也」。非也。諸侯交聘,亦常事耳。何遂分別貴賤哉。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穀梁曰:「國而曰伐。此一人而曰伐,何也。大天子之命也」。不知穀梁之意,謂此伐者,眞亦斬樹木、壞宮室邪,毋乃直以大天子之命進之言伐邪。若眞斬樹木、壞宮室者,此一人之身,安得樹木、宮室哉。若直以大天子之命進之言伐者,又未知戎所以施無道于凡伯之身者實何事,而春秋直以伐易之也。今注者則以謂戎執凡伯也。然則變執言伐爾,而傳又言「以歸」,猶愈乎「執」也。若伐非執者,如傳言可矣。今伐則執也,譬如曰「戎執凡伯于楚丘以歸」云爾。安得猶愈者乎。且「以歸」,何以能愈于「執」乎。又曰:「戎者衞也」。如此乃春秋縱失衞侯之惡,歸罪于戎也。

八年,鄭伯使宛來歸邴。穀梁曰:「名宛,所以貶鄭伯」。非也。魯為大國,猶有未命大夫,獨稱其名者。況如鄭小國乎。

宿男卒。穀梁曰:「未能同盟,故男卒也」。審如傳言,又何以知其非狄道而無名者乎。

公及莒人盟于包來。穀梁曰:「可言『公及人』,不可言『公及大夫』」。非也。莒人即莒大夫,微故稱人耳。若可言人,不可言大夫,及晉處父盟,何不曰「及晉人盟」乎。

九年,天王使南季來聘。穀梁曰:「聘諸侯,非正也」。范甯矯之是矣。

三月癸酉大雨,震電。穀梁曰:「雨月,志正也」。非也。此不著「癸酉」,則不足以見八日之間,再有大變。莊七年,「辛卯,星隕如雨」,不日,又不見夜及夜中。葬定公,「雨不克葬」,不日,又失葬期。理自合日,豈關不正乎。僖二年六月雨者,無他卓詭書月足矣。豈關正乎。

十年,公敗宋師于菅。穀梁曰:「内不言戰。舉其大者」。非也。此語乃與公羊相似。吾于公羊,既言之矣。

十一年,公薨。穀梁曰:「隱十年無正。隱不自正也」。非也。無事,偶不書正月耳。不足以為據。

桓公

元年,春王。穀梁曰:「桓無王。其曰無王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以為無王之道」。非也。弟弑兄,臣弑君見矣,雖書王,獨可謂之有王乎。

鄭伯以璧假許田。穀梁曰:「假不言以。言以,非假也。諱易地也」。非也。實以邴易許者,豈可云「璧假」乎。且經但言「璧假」,諱易為假已足矣。諱邴為璧,何差于罪乎。且令實以璧易許者,何以為文乎。

二年,春王正月。穀梁曰:「桓無王。其曰王何也。正與夷之卒也」。非也。但不書王,與夷之卒,遂不正乎。

七月紀侯來朝。穀梁曰:「朝時。此其月何也。桓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亂。于是為齊侯陳侯鄭伯討數日以賂。己即事而朝之,惡之,故謹而月之」。非也。六年,冬紀侯來朝,猶是前紀侯耳,猶是此桓公耳。行不加進,惡不差減,而紀侯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其責宜深,深則宜日,反書時何哉。是豈春秋不惡之乎。

公至自唐。穀梁曰:「桓無會,其致何也。遠之也」。非也。隱亦無會,何遠之有。

三年,夏齊侯衞侯胥命于蒲。穀梁曰:「相命而信諭,謹言而退。以是為近古也」。非也。吾于公羊,既言之矣。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穀梁説曰:「春而曰狩。蓋用冬狩之禮」。非也。春之正月,夏之十一月,云狩是也。事在『周禮』。穀梁子自顛倒之耳。

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穀梁説與公羊相近。非也。

五年,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穀梁曰:「何為以二日卒之。陳侯以甲戌之日出,己丑之日得。不知死之日,故舉二日以包也」。非也。國君潛行獨出,安所之乎。若入于民臣之家,則必有知者。若獨死曠野,是非人情。且何以能歴十六日,而人不覺乎。依倚古事,人所不見,遂肆意妄説,不顧道理,甚可怪也。

天王使任叔之子來聘。穀梁曰:「任叔之子者,録父以使子也。故微其君臣,而著其父子」。非也。文稱「天王使」矣,何謂録父使子乎,又何微其君臣乎。又曰:「父在子代仕之辭」。亦非也。若子擅代父仕者,貶任叔可矣。今曰「天王使任叔之子」,既曰天王使之矣,豈父在使子自代者邪。若曰「天王使任叔子代父仕」者,則是天王已命任叔之子矣,無所復譏,且不得繋任叔言之也。父老而使其子仕,亦常事耳。天王既以命之與衆卿士,何異哉。而穀梁又不當言録父以使子。

蔡人衞人陳人從王伐鄭。穀梁曰:「舉從者之辭也。其舉從者之辭何也。為天王諱伐鄭也」。非也。直言「從王伐鄭」,文順事明,可不煩解矣。又妄云「舉從者之辭何」,益哉。且安見諱伐鄭之義哉。所謂無病自灸者。

六年,大閲。穀梁曰:「平而修戎事,非正也。蓋以觀婦人也」。非也。但曰「大閲」,安知觀婦人乎。

蔡人殺陳佗。穀梁説與公羊相近。吾既言之矣。

子同生。穀梁曰:「疑,故志之」。非也。聖人豈至此乎。若聖人疑之,誰復不疑之乎。且『詩』云:「展我甥兮」。展者信也。詩人賢者,信魯莊公為齊侯之甥,何有仲尼反疑其先君為齊侯之子乎。就今當時國人有疑之者,是國惡無大于此矣。聖人曷為明明掲之乎。

七年,焚咸丘。穀梁曰:「其不言邾咸丘,疾其以火攻」。與公羊説相近。吾既言之矣。

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穀梁曰:「失國也」。與公羊相近。吾既言之矣。

八年,正月己卯烝。穀梁説與公羊同。非也。

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穀梁曰:「其不言使,不正其以宗廟大事,即謀于我也」。非也。若不正其即謀于我者,言「遂逆」足矣,不言「使」何哉。言「使」,豈妨其即謀于我乎。

十年,王正月曹伯終生卒。穀梁曰:「桓無王,其曰王何也。正終生之卒也」。非也。五年陳侯鮑卒,亦在正月,何以不書王正之乎。

公會衞侯于桃丘,弗遇。穀梁曰:「弗遇者,志不相得也」。非也。此公與衞侯約會于桃丘,公後其期矣。恥失信,故託行而不相遇者也。

齊侯衞侯鄭伯來戰于郎。穀梁曰:「來戰者,前定之戰也。不言其人,以吾敗也。不言及,為内諱也」。此皆非也。若來戰為前定之辭者,自無縁復出其人且言及也。豈可曰「某人及齊侯衞侯鄭伯來戰于郎」乎,又豈可曰「齊侯衞侯鄭伯及某人來戰于郎」乎。且凡結日偏戰,皆前定之戰也。何不一一言來戰乎。然則不言其人、不言及者,非以吾敗也。來戰者,又非以前定也。皆妄説矣。

十一年,宋人執鄭祭仲。穀梁曰:「宋人者,宋公也。其曰人何。貶之也」。此非穀梁例也。穀梁之例,常以稱人執之為是,稱侯執之為非。向令書「宋公執」者,得無云斥宋公以執祭仲乎。且「齊人執鄭詹」,何以獨不曰貶乎。文同而義異何哉。

鄭忽出奔衞。穀梁曰:「其名,失國也」。非也。春秋失國者多矣,豈皆名之乎。

十二年,丙戌公會鄭伯盟于武父。丙戌衞侯晉卒。穀梁曰:「再稱日,決日義也」。非也。此飾説爾。

及鄭師伐宋。丁未戰于宋。穀梁曰:「非與所與伐戰也。不言與鄭戰,恥不和也」。非也。言之違理,乃至于此乎。苟能讀春秋者,皆足以知之矣。

十三年,齊師宋師衞師燕師敗績。穀梁曰:「戰稱人,敗稱師,重衆也」。非也。「齊人伐衞,衞人及齊人戰。衞人敗績」,何為獨不重衆乎。且春秋將卑師衆稱師,此常例矣。無為忽改。

十四年,壬申御廩災。乙亥嘗。穀梁曰:「御廩之災,不志」。非也。粢盛焚焉,何以不志乎。又曰:「以其未易災之餘而嘗,志,不敬也」。亦非也。若壬申之日而災,乙亥之日而嘗,嘗之粟出廩久矣,乃其未災者,何謂災之餘乎。又曰:「夫嘗,必有兼甸之事焉」。若此者,明粟非災之餘可也,欲明以為災之餘則非也。

十五年,會于袲伐鄭。穀梁曰:「地而後伐,疑辭也。非其疑也」。非也。此先會後伐耳,亦何疑辭哉。且此又非出于仲尼者也,記事之體也。

十六年,公至自伐鄭。穀梁曰:「桓無會,其致何也。危之也」。非也。去年伐鄭,穀梁云「非其疑也」者,似言諸侯為忽討突也。若非為忽討突,則不得云「非其疑」矣。今云「危之」者,又似言諸侯乃助突攻忽也。若非助突攻忽,則亦不得云「危之」矣。二者誰能辨乎。

衞侯朔出奔齊。穀梁曰:「朔之名,惡也。天子召而不往也」。非也。何以不援鄭忽例,自為失國名之乎。

十八年,公會齊侯于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穀梁曰:「濼之會,不言『及夫人』,何也。以夫人之伉,弗稱數也」。非也。濼之會伉,故不書「遂如齊」。書矣,可云不伉乎。要之,濼會時,夫人自不在會。會畢,公更召夫人,與之如齊耳。非他也。

葬我君桓公。穀梁曰:「君弑,賊不討,不書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責踰國而討于是也」。非也。父之讎,不與共戴天,豈限國哉。若以齊強魯弱,量力不討,故君子不責,是復讎者,常行于柔弱,而困于強禦也。不亦妄乎。

莊公

元年,夫人孫于齊。穀梁曰:「接練時,録母之變,始人之也」。非也。夫人前隨桓公之喪還國,今復出奔爾。豈録母之變,横生孫文乎。如此,是聖人率意作經,不復記事實也。

單伯逆王姫。穀梁曰:「命大夫,故不名也」。非也。若單伯為王朝大夫者,如穀梁説可矣。今單伯乃魯大夫,雖命於天子,猶魯臣也。君前臣名,何得不名哉。

築王姫之館于外。穀梁以謂:「變之正也」。非也。魯本自當以仇讎,不可接婚姻。上告諸天子,不當黙黙然受命。此乃春秋譏其捨大卹小,以謂未盡臣子道者也。何謂變之正乎。凡變之正者,謂亡於禮者之禮。若權死亡者也,非謂可為而不為,以傷禮害義者也。若莊公者,可謂變於邪矣。未見變於正也。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穀梁説與公羊相似。非也。

齊師遷紀郱鄑郚。穀梁曰:「紀,國也。郱鄑郚,國也」。非也。計齊一師,必不能並遷兩國。又春秋自當分別,以見滅兩國之惡,不當合之也。辛未取郜,辛巳取防,兩邑爾,内小惡爾,猶惡而謹之。況兩國乎,況外大惡乎。

二年,公子慶父伐於餘丘。穀梁曰:「於餘丘,邾邑也。公子貴矣,師重矣,而敵人之邑,公子病矣」。非也。春秋之戰伐多,何獨病此乎。若伐人之國,則勿病乎。且必若云是果於伐國,不果於伐邑也,何以為懲且勸乎。又曰:「其一曰:君在而重之也」。此似晩見公羊之説,而附益之者矣。

三年,葬桓王。穀梁曰:「改葬也」。非也。若改葬,何為不言改乎。謂改不可言,「改卜牛」,何以言改也。

紀季以酅入于齊。穀梁曰:「入者,内弗受也」。非也。此自往入之入,而非歸入之入。若可受者,遂云「歸於齊」乎。其守文而不達理至如。此且季之以酅入齊,當以紀侯使之為説。不然,是季專土盗邑,以畔其君也。何以得字於春秋乎。而穀梁曰:「入于齊者,以酅事齊」。是眞謂季畔矣。吾未見其善也。

四年,紀侯大去其國。穀梁曰:「不言滅而曰大去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也」。非也。就令言滅,滅人之國,豈非不使小人加乎君子哉。又變「滅」言「大去」,其義不類。何休以穀梁為縱失襄公之惡,是矣。鄭康成強為文過,吾無取焉。

齊侯葬紀伯姫。穀梁曰:「吾女也。失國,故隱而葬之」。非也。若但云「葬紀伯姫」者,如穀梁説可矣。今曰「齊侯葬紀伯姫」,此非常文也。此其重在齊侯,不在吾女甚明。

公及齊人狩于郜。穀梁説與公羊相似。非也。

五年,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衞。穀梁曰:「是齊侯、宋公也」。非也。安知其不是微者乎。若實齊侯、宋公而謂之人,即實微者,又何以書乎。

六年,齊人來歸衞寶。穀梁曰:「分惡於齊也。使之如下齊而來我然」。非也。固齊人歸我耳,何分之有。

七年,星隕如雨。穀梁以「如」猶「而」也。言星隕且雨也。非也。春秋記星隕為異耳。夜中而雨,何足記乎。又曰:「著於上,見於下,謂之雨」。以言「雨螽」,則可也。以言「雨雪」,則何著於上之有。又曰:「著於下,不見於上,謂之隕」。以言「隕石」,可也。以言「星隕」,則何不見於上之有。

秋大水。穀梁曰:「高下有水災,曰大水」。非也。假令大水終不能令高下,皆有但沒城邑,已劇矣。況山岳不可沒。則大水不必高下皆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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